我是一名天津中新药业塘沽分公司财务科的会计,五年前因举报了单位的副经理李伟源贪污、行贿一案而遭到先是下岗、后被威胁、恐吓、跟踪甚至诬陷(被告上法庭,但未得逞)。
今援笔直陈,以昭媒体。
我于2000年元月份开始先后向天津市三级检察机关,以实名举报的形式举报了天津市中新药业塘沽分公司主管财务的副经理李伟源,此人身兼多职,既是主管财务的副经理还是财务科长主管会计还兼本公司下属企业的审计。由于天津市中新药业塘沽分公司行政管理上的混乱,使大权在握的李伟源获得机缘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180万元、向本地区的区委、区政府、纪检委、商委等有关部门的领导行贿120万元、私开增值税发票70万元、(用报销款在天津市开发区购买商品房)收受装修队的好处费和回扣款20万元、私设小金库800万元并自行支配。她不管什么时间用钱,也不管什么项目随时随地将钱取走仅一年当中购买购物卡达150多万元。
起初该举报得到了天津市检察机关的高度重视,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的办案人员李华、宋利、安映辉出于职业的本能,认真的调查此案并通知我到检察院配合他们调查查证,经过仔细认真的翻阅会计传票,当发现李伟源在私开发票套取现金仅此一项的累计金额高达100多万元时,令办案人员李华震惊的说:“李伟源的问题非常严重,胆子真大够杀头的看来她不想活了”,并对我说:“此案属案情重大,你要小心,回去后不要对任何人讲查帐的经过,注意安全”。
2001年6月5日李伟源在天津市塘沽区华膳酒楼宴请了检察院的办案人员和本地区的政府领导。正是在这次宴请之后,事情发生了彻底的变化。天津市检察院不久就下达了[2001]津检控申复字第17号“刑事复查决定书”,维持了市检察院二分院不立案的决定。
检察院认真办案的人员也调换了工作岗位,检察院的安映辉处长也正式通知我说:“李伟源没有任何问题,别说违法就连违纪都没有,我们检察院不立案了”。并对我说:“你以后也别举报了哪举报都一样,你如果越级上访就是违法”,再说你们单位不就是私开发票100多万元吗?那还叫钱,有许多单位比你们单位私开发票的金额多的多都没有事,不就是用公款打打保龄球吗?不值得大惊小怪在说从中央领导都打保龄球,增强体育锻炼国家还提倡呢!这都是无所谓的事并严肃的对我说:“你以后也别没事找事,我们检察院说没问题就是没问题,你如果在举报就是扰乱社会治安”。
与此同时李伟源也“火线”加入中共党员了,并大言不惭、恬不知耻地说:“我想什么时间入党就什么时间入党,想什么时间去政协就什么时间去政协,申请不申请管个屁用,只要我有钱连鬼都替我办事”。
通过上述事实可以看出,李伟源这种用权钱交易的丑恶嘴脸同时也从中暴露了司法部门的见怪不怪、徇私舞弊腐败现象的真正内幕。我如果真的是没事找事扰乱社会治安会很快被打成诬陷罪绳之以法,可是谁也不敢,因为我所举报的内容全部是事实所以我很坦然,因为我也很清楚天津市检察院的办案人员在此案审理时的所作所为,他们没有资格代表国家司法机关,只不过是检察机关以权谋私的小丑。
事已至此,我并未气馁,因为我有一个坚定的信念和一股锲而不舍的精神。目前中纪委部署惩治腐败出重拳,使我感到共产党反腐败没有停止,反而加大力度,又使我看到了生机,有了新的希望。同时也增添了我的信心和勇气,与李伟源斗争到底!
最近我有看了一份报道,题为《天津市反腐倡廉走在全国前列》的文章,有所感触。但愿说到做到,持之以恒,关键是一个“恒”字,而不是唱唱而已。文章其中写到纪检队伍身上那种“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公仆精神,坚持原则、敢于斗争、秉公执法、刚正不阿的负责精神”等句,何等动人!
最后,我强烈呼吁中纪委、监察部、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派员来津,认真进行调查此事。
如果我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则愿承担法律责任。目前我本人存有单位有关帐目的记录资料及李伟源贪污、行贿等大量证据,必要时一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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