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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出台改善进城务工环境促进农民增收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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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1月21日 13时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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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之星南昌消息:江西省近日出台了《改善农民进城务工环境促进农民增收的意见》,今后进城农民工即可享受市民待遇。
该《意见》规定,简化农民进城落户的审批手续,取消不合理收费。农民进城有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申请办理城镇户口的,公安部门要按规定办理城镇常住或暂住户口,依法享有当地居民应有的权利,承担应尽的义务。做好农民工的社会保险工作,要建立适合进城就业农民的社会保险体系。
《意见》同时还规定,输入地中小学应按就地就读原则接收进城就业农民工子女入学,在入学条件、收费等各方面均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酌情减免学杂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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