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之星广州消息:参加广东省人大会议的11位代表提出了一份议案,建议广东实行公务员强制带薪休假制度。
该议案建议,广东省在全省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实行强制带薪休假制度,休假可分年龄段进行,休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同时,按当年实际休假天数给休假人员发放一定数额的休假补贴,当年没有休假的就没有补贴。最重要的是,不休假的人没有资格参加当年先进评比。
带薪休假制度甚至可以推广到所有“劳动者”的范畴,由省人大出台地方法规,作为劳动者权益保障的一部分。我国的《劳动法》中规定:“国家实行带薪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但到目前为止,这个“具体办法”尚未出台,造成不少地方“带薪休假”形同虚设。
代表们认为如果能从制度上、法律上确立“不休假就不是好员工”的原则,单位领导才能改变观念,员工“休息权”的行使才能成气候。目前,已在上海等部分地区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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