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信息网 -> 检察院动态 -> 正文
 — 新闻焦点 ———————
·专案组成员披露郑筱萸案侦查...
·国内首部验房师作业标准出台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实施...
·公安部通缉14年 中俄国际...
·证监会将治理内幕交易 草案...
·郑筱萸被判死刑 检察官现身...
·最高检:五大措施推进未成年...
·2007年司法考试放宽报名...
 — 本周公检法司热点 ———
·最高检察院发布刑事赔偿新标...
·云南省检察机关宽严相济处理...
·最高检察院提出:轻微刑事案...
·山东即墨市检察院:专题研讨...
·黑龙江省检察院加强领导干部...
·一名检察官的办案札记:我放...
·四川省检察机关部署作风整顿...
·最高检察院今年将重点完善五...
 
 — 新法速递 ———————
·福建省著名商标认定、管理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级行政单...
·天津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信息化工作...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
·安徽省省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
·合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最新论文 ———————
·
·
·
·
·
·
·
·
·
·
 
河北原省检察院女检察官受贿66.5万元被判刑
      2005年05月31日 09时44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检察业务 
 “受贿”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法律之星石家庄消息:近日,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省检察院女检察官高某受贿、介绍贿赂案作出一审判决: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此案是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廊坊审理的。廊坊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1年3月,辛集市女个体户耿某涉嫌绑架、敲诈勒索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耿的丈夫李某找到在省检察院公诉处任职的同乡高某,请高找人说情。高答应帮忙。2001年9月至2003年9月期间,高某多次收受李某人民币,将其中66.5万元据为己有,33万元给了石家庄律师孙某,用于孙疏通办案人员及相关领导。孙找到省高级人民法院退休干部张某,给张13.5万元,张又找到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吴某,给吴6.5万元(孙、张、吴三人被另案处理)。经二审,耿某由一审被判有期徒刑9年改判为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案发前,高某将近百万贿款全部退还李、耿。

  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高某利用职权便利,非法收受他人钱款,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经过中介人在国家工作人员之间沟通,使行贿与受贿得以实现,构成受贿罪、介绍贿赂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

 匿名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换张图
             
 
  [ 相关新闻 ]
·山东蓬莱检察院:出台适用附条件不起诉规定
·西部女检察官论坛在重庆举行
·也谈十个贪官九个色的官场情妇现象
·还有多少渎职官员逍遥法外?
·沃尔玛爆出新丑闻:全球CEO沾惹上“受贿指控”
·反贪问讯首告“你可请律师”
·乔洪案可能牵涉更多人 世界杯事件涉嫌受贿300万
·财政部原金融司司长受贿引出跨国大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