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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整改活动
法律之星-政府动态        2005年06月02日 15时33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司法行政 
 “执法行为”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执法公正”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法律之星北京消息:为期半年的全国监狱劳教系统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正式启动。此次活动分为集中整改、健全制度、培训提高三个阶段;规范执法行为、落实“三个杜绝”、加强监所管理和推行狱(所)务公开四个重点。这是记者在司法部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的。会上,司法部部长张福森做了重要讲话、司法部副部长范方平做出具体部署。

  司法部副部长范方平对此次活动做出具体部署。他说,去年以来,各地扎扎实实地开展了两项重要的执法专项活动,一是去年5月份开始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开展的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查活动,二是去年7月份开始的司法部“文明执法树形象”活动。两项活动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我们必须看到,通过减假保专项检查活动、文明执法树形象活动,也暴露出了监狱劳教所执法工作中不容忽视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监狱劳教警察,甚至是领导干部执法犯法;部分监狱劳教警察的执法素质和执法水平不高,基础工作不够规范;少数警察执法责任意识不强,工作方法简单,把文明执法消极理解为放松管理甚至不敢管理,存在执法不严、不公、不作为的现象;多数监狱劳教所超时超体力劳动现象未能得到彻底地解决,少数单位还存在乱收费现象;一些法规、规章、制度明显滞后于实际工作的需要,制约了各项工作的发展。

  司法部确定这次专项整改活动主要有四个重点:(一)规范执法行为。一是规范办理加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加减期、提前解教、所外就医、所外执行、离监(所)探亲以及禁闭、严管、戒具使用等执法环节;二是规范对罪犯劳教人员日常考核、立功(记功)呈报、安排会见通信、服刑(劳教)场所调动、工种安排等管理环节;三是建立和规范监狱劳教系统内部的执法工作程序和执法责任制,完善执法监督制约机制。(二)落实“三个杜绝”。要杜绝打骂、体罚、污辱、虐待罪犯和劳教人员的现象,杜绝罪犯劳教人员超时超体力劳动现象,杜绝监狱劳教所乱收费现象,切实保障罪犯和劳教人员的合法权益,有效遏制和消除各种不文明执法的现象。把“三个杜绝”作为监狱劳教所文明执法的基本要求,有利于端正监狱劳教机关执法指导思想,有利于维护罪犯、劳教人员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更加规范监狱劳教所的管理。一定要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将“三个杜绝”落到实处。(三)加强监所管理。要整改和规范监狱劳教所干警在门卫、内看守、警戒、护卫等工作岗位和罪犯劳教人员劳动、学习、生活三大现场的管理工作,纠正管理制度不落实,管理松懈,工作脱岗等问题;严格规范对罪犯、劳教人员的日常管理,坚持警察直接管理制度。(四)推行狱(所)务公开。要继续全面推行狱(所)务公开制度,将罪犯、劳教人员的权利、义务和监狱劳教所的有关执法活动向罪犯、劳教人员及其家属公开。完善举报箱、举报电话制度,继续推行监狱长(劳教所长)接待日和执法监督员制度,使监狱和劳教所的执法行为置于执法监督机关、上级机关,罪犯、劳教人员及其亲属和社会的监督之下,使监所的执法活动真正成为“阳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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