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利军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保有量增长迅猛,其年均增长率高达15%~20%以上,交通拥堵和交通事故已成为我国道路交通尤其是城市交通中颇受困扰的突出难题。全国许多城市先后建设了由交通信号控制、电视监视和闯红灯抓拍等子系统组成的交通监控指挥中心和公路交通监控系统。随着这些系统的建成使用,特别是用于道路交通违章的抓拍与处理,才有了“电子警察”这一说法的产生及其不断发展。随着计算机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计算机网络应用迅速普及,计算机应用已逐渐融入了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极大地推动了社会的全面发展和进步,信息化已成为一种必然的趋势。1998年公安部提出实施“金盾工程”以来,网上追逃,网上打拐,网上监督以及电子执法系统等一系列新的警务活动相继实施和出现,也正在向人们展示出一种全新的公安工作模式——电子警务。作为电子警务的一项重要内容,本文拟对“电子警察”发展和应用的相关问题作初步探讨。
一、“电子警察”的概念 1、“电子警察”的由来
1996年,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科研所与北京中联通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合作研发了“视频机动车闯红灯自动监测系统”。系统研制成功后,于1996年--1998年初先后在北京、济南、长沙、福州、杭州、西安等地安装了“视频机动车闯红灯自动监测系统”和“视频机动车超速自动监测系统”。虽然当时各地电视台、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都作了大量的宣传报道,但用词都不一致,例如,“电子眼”、“火眼金睛”等等。1998年3月23日,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主题节目中把“视频机动车闯红灯自动监测系统”称为“电子警察”,首次使用了“电子警察”一词,由此“电子警察”陆续在全国各种新闻媒体的相关报道中采用。①
2、“电子警察”一词的内涵与外延
由于各自的立场、角度、应用层面和范围等不同,又没有全国或行业统一、规范又权威的定义与解释,因此,“电子警察”的说法及其内涵与外延因人、因事、因时、因地而异,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不过,“电子警察”通常或早先就是指闯红灯抓拍装置或系统(“狭义说”)。而随着技术手段及其应用面的不断拓展,“电子警察”的内涵与外延也在不断发生变化,而更多的是泛指用于道路交通动、静态违章行为的抓拍与处理装置或系统,有的甚至将道路交通电子监控与指挥系统(包括交通红绿灯、电视监视、交通治安卡口系统等等)统称为“电子警察”(“广义说”)。“电子警察”一词之所以能够得到业内和社会的广泛认可,其关键一点是从字义上能够对实际使用中的设备与系统功能表述得比较准确。“电子”涵盖了这类设备和系统具有现代化的先进技术,包括:视频检测技术、计算机技术、现代控制技术、通讯技术、计算机网络和数据库技术等等;“警察”表述了设备和系统具有辅助执法功能或者是作为执法工具。作为辅助执法,就要求“电子警察”设备和系统必须为执法者提供尽可能严谨的法律依据。鉴于以上情况,作者拟议的“电子警察”的定义是:利用光、电、机等先进技术手段合成的对道路交通显见性的动、静态(违章)行为进行指挥、监控、现场抓拍并加以处理的装置或系统,统称为“电子警察”。①“电子警察”的主要功能和产品包括:车辆闯红灯监测仪、车辆超速检测仪、车辆逆行违章检测仪、道路卡口系统、车牌自动识别系统、城市道路综合监控系统、122交通报警系统和城市道路综合监控系统等。“电子警察”有三类:第一类是胶片相机;第二类是数码相机;第三类是视频监控系统。
二、“电子警察”的作用 九十年代后期,不少城市的交通管理部门,先后在城市道路交通管理上采用“电子警察”来强化交通管理。通过几年“电子警察”的推广应用工作,我们认识到,“电子警察”系统实际上已成为交通管理工作中必不可少的装备,具有无人值守、自动记录、容量大、无需当场处罚、便于管理等优点。[1]“电子警察”系统的应用是道路交通管理中体现“科技强警”的一项重要举措,缓解了多年来警力不足和交通事故不断攀升之间的矛盾,同时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道路交通管理在时间和空间上的“盲点”,扩大了交通管理的监控时段和监控范围,减轻了一线交通民警的劳动强度,改善了工作环境,科学准确的信息给交通管理提供了决策依据,增强了交通参与者的守法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减少了交通事故的发生,使得交通秩序转好,提高了道路的通行能力,比较合适我国交通管理的实际情况。“电子警察”系统将和信号控制、无线通讯、道路监控子系统一样,名正言顺的成为现代化交通管理的一个子系统。
目前,全国各地不断增加“电子警察”的安装数量,已有二十多个大中城市直接使用了“电子警察”系列产品。从2000年至2003年,忠于职守的“电子警察”共处罚交通违章140多万起,占同期处罚总量的10%。尤其是近一年来,“电子警察”发挥的作用越发明显。据统计,仅去年一年“电子警察”查获的机动车违章就高达近60万起。②几年来,由于它的公正性、准确性,“电子警察”得到了社会公众的普遍认同,特别是违章驾驶员,面对事实证据,心服口服,避免了以往由执勤民警认定违章所引起的矛盾。由于其压违章降事故的作用,得到了广大市民和交通管理部门的青睐,特别对一些违章现象严重,而威胁到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地点,经常能听到人们的强烈呼吁,要求交通管理部门安装“电子警察”。通过“电子警察”可以在警力难以完全覆盖的时间、空间监测记录多种违章行为(如:闯红灯、超速、禁行、违反标志标线等),一方面可以结合执法流程对违章行为进行有效地处罚,另一方面起到宣传震慑作用,使广大驾驶员逐步形成良好的交通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为道路畅通、交通安全提供保障。
三、“电子警察”应用存在的问题 我国推广应用“电子警察”虽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普及面广量大,发展趋势看好,工作进展顺利,但却是存在不少问题,必须引起各方重视,并逐步加以解决。
1、“电子警察”产品硬件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目前全国生产、经销“电子警察”的公司、厂家很多,产品质量技术水平良莠不齐,较多的产品并未通过有关检测,尤其在使用安全方面存在较大隐患。完整的车辆及车牌抓拍率不高、车牌识别率不高;夜间车辆抓拍与识别率较差;安全防护措施不够完善;系统的稳定性不高;全天候工作能力有限;运行维护水平不高等。“电子警察”设备应有3个基本要求:一是违章图片或图像的清晰度。违章图片或图像是执法的惟一证据,只有清晰可辩的图片或图像才能成为证据。要求该设备能够自动适应全天候环境工作,在各种光照条件下获得满意的画面。另外,要求抓拍画面上信息量和视角要足够大,并应权衡像素和文件传输的矛盾。二是设备的可靠性、稳定性。由于“电子警察”设备安装在室外,每天24小时、每年365天不间断运行,这就要求组成设备的部件符合全天候工作要求,设备能够在较宽温度范围和较宽的湿度范围工作,且不需维护或只需少量维护。三是适宜的价格。适宜的价格可以扩大设备的使用量,满足市场的潜在需求。但目前电子抓拍系统造价较高,抓拍系统整体价格难以有效控制。
2、绝大多数系统是孤立的,不仅未对交通违章现象及其发生的原因进行科学的分析,同其他的系统,如交通控制系统、交通流量数据采集系统等也未能有效地整合,造成了许多软硬件资源的浪费。尽管“电子警察”法力无边,可它对外地号牌的车辆违章却无能为力,即使是率先安装“电子警察”设备的北京、上海、深圳等地也仅仅是实现省、市内联动,至于省市外,还没有实现联动。
3、系统虽然能够实时检测违章现象,但对事件的处理却具有明显的滞后性,很难适应现代化管理的节奏和要求。违章管理不能只是亡羊补牢,应从幕后走到前台,尤其是现场违章控制,需要及时发现、实时制止、防止事态恶化。传统意义上的“电子警察”仅仅是其中的两个环节:现场抓获,事后处罚,且没有与其他ITS①应用系统有机地整合,不能充分发挥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优势。即使是事后处罚,也存在着无法全面落实的隐患。
4、规范标准不统一。至今国内尚没有出台相关的规范与标准。“电子警察”系统设计没有规范,标准各异,功能不同,彼此之间不能相互兼容或互联互通,各自的信息无法实现共享,影响了系统整体效益的全面发挥,极大地妨碍了系统规范、健康、有序、持续地发展与提高。
5、目前,在一些设置了“电子警察”的交通干道,驾驶员行车规规矩矩。但在一些偏远路段,仍有相当一部分路口未设置“电子警察”,驾驶员超速、违章变道、乱停车等现象司空见惯,成为事故高发路段。
6、个别驾驶员利用高科技手段对付“电子警察”。如最近在上海、深圳等地,一种据称可以逃避电子警察监督的报警器——“电子狗”在一些汽配店热销起来。据说能帮助驾驶员逃避“电子警察”的跟踪和监视,掩护闯红灯、超速、变道等违章行为。“电子狗”在“前方有固定照相监测、流动照相路段、警车巡逻路段”等情况下均可出现语音提示,实现“反侦察”功能。
四、“电子警察”系统的建设和发展 1、“电子警察”系统集电子技术、照相技术为一体,应不断加强和提高“电子警察”系列产品的研究和开发。研究利用高性能、稳定、可靠的工控机或专业级DSP处理机和视频采集卡,高效、智能、精巧又实用的视频图像模糊识别技术和管理软件,选用实时多任务、多进程且安全稳定的操作系统平台,提高各类机动车辆(包括汽车、摩托车、拖拉机、农用车和特种专用车等)及其车牌关键特征如车型、颜色和牌号等的准确识别率。综合利用环形线圈和视频检测器的特点和技术优势,研究开发两者有机融合、高效协调的复合检测技术,切实提高车辆检测率;研发选用大孔径、大光圈、可变焦、快速自动光圈调整以及百万以上像素、超低照度、高信噪比、动态抗强逆光与反光、背景光自动补偿与强光抑制、白平衡自动调整的高性能又配套协调的专业光学镜头与摄像机,结合采用高效低耗的辅助照明技术,实现车辆与车牌图像的清晰抓拍和长效照明灯,进一步提高车辆、车身乃至驾驶员的准确检测与有效抓拍能力。
2、在“电子警察”系统的基础上,加强与其他相关系统地结合联动与资源共享,建立先进的交通违章管理系统,加快与智能交通系统(ITS)的融合。充分借助计算机网络和数据库管理技术,研究并建立机动车辆信息实时处理与比对、嫌疑车辆和系统故障等自动报警、全程联网监控、信息全方位共享的综合管理与服务系统。同时可以考虑将执勤民警用数码相机拍摄的违章停车记录,监控中心拍摄的路面车辆违章记录以及其他适用于处罚车主的违章记录,统一纳入到中央系统中进行处理,切实提高系统的实战性和实用性,全面实现“数字化、智能化、自动化、规范化和网络化的交通监控、管理与服务”的系统发展与追求的总体目标,充分发挥其应有的“实时监视、联网布控、自动报警、快速反应、科学高效、信息共享,监控、威慑、防范和打击并重”综合效能。
3、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的宣传作用,在系统投入的不同阶段以新闻、评论、专访和技术问答等多种形式进行了各有侧重点的报道,在市民中迅速造成广泛影响,使系统的建设和使用深入人心,得到广大市民普遍理解和欢迎。例如:利用专业媒体,开辟“电子警察”专栏,交流各地经验,介绍推广新产品、新技术;经常组织全国或区域性的交流活动,使各地能取长补短,共同发展。同时应加强“电子警察”处罚管理系统的宣传、建设和发展。“电子警察”处罚管理系统是将取证信息进一步确认后纳入到交警处罚流程中的一个管理系统,它是取证后处理违章行为的有效补充。可以利用新闻媒体、声讯服务、互联网、邮件系统、手机短信、电子触摸屏等等建立多方面、通畅的主动发布或通知渠道,在交通违章发生的同时通知违章人改正违章行为,对交通违章产生巨大的威慑。
4、为提高拍摄的有效率和准确率及所拍摄图像的清晰度,避免一些含糊不清的违章现象而引起的法律问题,必须在安装现场进行仔细勘测,并分析该点的交通特点,然后精确合理地选择安装位置。注意选择值勤民警较少到达的、违章现象较严重的、列入事故黑点的路口或路段安装“电子警察”。基于改善交通秩序是系统建设的根本目的,同时也借鉴一些国外的经验,可以在系统建设中对于前端设备采取真假并举的方式,真假设备的比例基本为1:2,通过不定期的移机保持每个点的威慑力,以有限的投入达到监控点最大程度的覆盖,起到充分的震慑作用。这对于一些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花小钱办大事,是可以加以考虑的。同时结合公安部正在试点的全国交通违章信息异地转递系统建设,在设计建设卡口系统时将外地车牌的违章信息通过卡口系统实施监控,确保外地牌照的车辆也不能游离在“电子警察”系统的管理之外。
5、加快治安防范产业化进程,完善“电子警察”系列产品的生产、销售、服务体系,达到治安防范规模化、专业化的生产、经营和管理,从而实现治安防范资源的优化配置,增加治安防范生产和经营的附加值。同时,上级有关部门应较早制定相应的国家或部级标准以及施工、安装、调试验收规范。建议上级有关部门成立或委托专业检测机构,并将“电子警察”产品列入公共安全产品类,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2]制定统一规范的系统运行管理规则、纪律和制度,以保证各单位合法、安全的使用各类系统。
6、积极培养和引进人才,造就高水平的人才队伍。今后将有大量、多方面的先进设备应用到一线交通民警使用,公安交管部门不可能也没必要引进大量专业人员来操作使用这些设备。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将“科教强警“落到实处,逐步提高一线交通民警的业务水平。一方面要优化人才政策,录用相关人才,挖掘社会资源,聘请社会人才;另一方面,要挖掘现有人才,调整相应岗位,重视人才培养,营造良好的人才成长环境,造就一批适应现代高科技管理的实用型专家队伍,真正实现“科技强警”。[3]
7、积极开展对策,加大打击逃避“电子警察”监督的行为。最近在上海、南京、深圳等地兴起了一种专门对付“电子警察”的“电子狗”,据说能帮助驾驶员逃避“电子警察”的跟踪和监视,掩护闯红灯、超速、变道等违章行为。按照说明书上的内容,“电子狗”在“前方有固定照相监测、流动照相路段、警车巡逻路段”等情况下均可出现语音提示,实现“反侦察”功能。针对这类产品上市可能对交通路况及管理部门带来的影响,交管部门应积极展开研究。如一方面严打制造、贩卖、使用“电子狗”的不法商家和司机;另一方面扩大“电子警察”的覆盖面,如果所有路口都安装了“电子警察”,“电子狗”也就失去了意义。更重要的是,可以在“电子警察”的监控程序上稍作改进,通过埋设在路面下的线圈进行监测,而地下线圈恰恰是“电子狗”无法感应到的,让那些“电子狗”走到“电子警察”前再也“嗅不出味,叫不出声”。
8、加大流动“电子警察”的投入,实现机动车辆的宏观流动控制。目前在上海、宁波等城市刚刚投入的流动电子警察巡逻车,弥补了固定电子监控设备不便移动的缺点,其最大的特点是能在行驶中拍摄机动车违章变道和违章超速,并能在55秒钟的时间内自动拍摄到4张照片。它综合利用了雷达测速器及专用录像机对机动车以违章超速为主的各种交通违章行为进行抓拍、录像;车牌照自动识别系统对车辆进行动态稽查,实现对未年检、犯罪嫌疑、被盗抢、逃逸等黑名单中的车辆进行自动报警,并可以通过多种通信方式将笔记本电脑中保存的违章车辆捕获信息与管理中心数据库数据交流。
通过几年“电子警察”的推广应用工作,我们应该认识到,“电子警察”系统实际上已成为交通管理工作中必不可少的装备。通过“电子警察”信息应用系统的使用,交通管理各项业务信息高度集成、有机融合,使科技手段迅速转化为公安战斗力,交通管理做到了更加严格、公正、实效,并初步建立起适合现代化城市交通管理需要的智能交通管理应用系统雏形,使交通管理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工作模式和技术手段等方面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阶段性地实现了交通管理跨越式发展。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道路交通管理现代化程度会越来越高,一个有着良好秩序的交通环境将会展现在我们面前。
【作者介绍】烟台大学法学院
注释与参考文献 [1]马元月,电子警察推动北京交通管理智能化,综合运输,2003,4:50
[2]朱忠裕,关于治安防范产业化基本理论的认识和分析,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1:34
[3]展万程,公安电子政务若干问题探讨,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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