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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在中西部地区设立更多的可持续发展实验区
      2005年07月12日 09时39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计划物价 
 “可持续发展”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实验区”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法律之星北京消息:我国今后将在中西部地区设立更多的可持续发展实验区。

  我国1992年开始设立国家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现有的48个国家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是全国可持续发展的试点,他们的交流合作、取长补短对促进我国可持续发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科技部农业司社会事业处处长徐俊说,可持续发展实验区论坛最直接的作用是实验区可以从专家那里获得更多可持续发展信息,加强全国各地实验区之间的经验交流和相互学习,促使实验区思考如何进一步发展。他还透露,我国今后将在中西部地区设立更多的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因为目前实验区大都设立在东部省份,考虑到西部地区生态环境很脆弱,所以按照我国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部署,在中西部地区多设立一些实验区的目的是让这些生态环境脆弱的地区尽快走上正确的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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