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之星北京消息:财政部昨日(13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和审计署四部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建成土地有偿使用费)使用管理情况专项检查。
财政部发布的消息称,此次专项检查旨在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对土地供应的宏观调控。
财政部等4部门联合发出的通知规定,检查范围包括1999年1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期间,各地区新增建设用地申请和批准使用情况,以及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解缴入库和使用管理等情况。检查采取各地区自查与四部门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两个阶段进行。2005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为各地区自查阶段,2006年上半年为四部门重点抽查阶段。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自查工作,建立自查工作责任制,认真查处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依法进行自纠。对不认真自查自纠,敷衍了事甚至顶风违纪的,一经抽查发现,除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外,还要按照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国土资源部负责人表示,在对土地市场的治理整顿中,发现全国大部分地区都存在欠缴土地有偿使用费的问题,有的地方虽然缴了费,也不能及时安排使用,或存在挪用和违规使用的现象。不缴或少缴土地有偿使用费,客观上降低了用地成本,助长了“圈地”之风,给各地搞诸如“零地价”之类的招商引资活动提供了方便,而地方政府也有了更多的本钱去铺摊子搞建设,必然对整个经济运行和宏观调控大局带来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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