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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出台
      2005年10月31日 09时59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金融保险 
 “再保险”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法律之星北京消息:我国第一部再保险专门法规———《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于上周五正式出台。《规定》要求,再保险业务需严格遵循“国内优先分保”的准则。

  《规定》正式施行的时间为12月1日,离我国取消“强制分保”的最后期限仅相差10天。《规定》恰好在全面开放的“前夜”亮相,并从公司数量、业务数量两方面加以限定,要求财产保险合约分保和临时分保,都应当优先向中国境内至少两家专业再保险公司发出要约,并且要约分出的份额之和不得低于分出业务的50%。此外,还规定在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合约分保和临时分保中,每一危险单位分给同一家再保险分入公司的业务量不得超过直接保险业务的80%。这一规定客观上也禁止了代出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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