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信息网 -> 地方立法动态 -> 正文
 — 新闻焦点 ———————
·河南法官湖北遭暴打事件:6...
·东方大律师设立法援奖励基金
·央行:《物权法》在动产担保...
·售票员掐死教授女儿案开审 ...
·我国加强奥运知识产权保护行...
·商务部要求限期整改变相期货...
·保监会严厉问责独立董事制度
·连杀6人的公安部A级通缉犯...
 — 本周立法动态热点 ———
·南宁市开展实施“城乡清洁工...
·北京下发《关于规范境外机构...
·深圳拟出台《深圳经济特区人...
·江苏拟修法禁“婚内强奸” ...
·武汉出台生育保险办法 女...
·《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
·《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
·广州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住...
 
 — 新法速递 ———————
·天津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规定
·合肥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
·江西省政法补助专款管理办法
·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外合...
·国家旅游局、农业部关于大力...
·天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
·青岛市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
 
 — 最新论文 ———————
·
·
·
·
·
·
·
·
·
·
 
《云南省人口出生缺陷预防规定》出台
      2005年11月11日 10时07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食品医药 
 “出生缺陷”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法律之星昆明消息:云南省是中国西部的人口大省,在广大的边远、贫困、民族、山区和农村地区出生人口素质问题异常突出,致残、致愚性出生缺陷的发生率相当高,是出生缺陷高发的省份。据推测云南省每年约出生4万例肉眼所见畸形,加上出生后数月、数年显现的缺陷,按先天残疾儿童出生后约有2/3可以存活推算,全省每年将净增残疾儿童2.6万人左右。

  为了降低人口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出台了《云南省人口出生缺陷预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体现了系统、综合和突出重点的预防特点。根据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预防出生缺陷的“三级预防”策略,将系统、综合预防的重点定为一级和二级预防,即孕前和孕期干预;在地域上,以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为重点;在干预出生缺陷的种类上,以高危(致残、致畸、致愚)高发并且能够经济有效地预防的人口出生缺陷为重点。

  《规定》所称的人口出生缺陷是指胎儿、新生儿因发育异常造成的神经管畸形(无脑儿、脑膨出、脊柱裂)、先天愚型、短肢畸形、内脏外翻等严重的器质性和功能性缺陷。

  《规定》明确出生缺陷预防的技术服务项目包括:孕前培训、孕前检查、叶酸等药物和营养素增补、孕期保健、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必要的终止妊娠手术、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健康监测、出生缺陷儿早期医学康复、病残儿医学鉴定。

  《规定》明确了开展人口出生缺陷预防以政府领导、多部门配合和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

  《规定》确定了向已婚待孕、在孕的贫困人口免费提供孕前培训、孕前检查、叶酸等药物增补和必要的终止妊娠手术,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予以保障。

  《云南省人口出生缺陷预防规定》的出台,是云南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深入发展的需要,标志着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步入了一个新的台阶。

  《规定》结合我省出生缺陷发生的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进一步明确了预防出生缺陷的政策和措施,是规范、指导和推动“十一五”期间我省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文件。

 匿名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换张图
             
 
  [ 相关新闻 ]
·问题食品:“货卖一张皮”还能走多远?
·福寿螺事件最终处罚结果出台 蜀国演义被罚没41万
·蜀国演义酒楼出台福寿螺新赔偿方案 4种情况拒赔
·英国4500名血友病患者使用污血感染艾滋
·云南出台《云南省人口出生缺陷预防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