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之星北京消息:即将出台的《商业网点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确定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对10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商业项目进行强制听证,听证的下限交由各地方政府确定
作为我国第一部商业网点法规,《商业网点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出台的时间表,坊间一直流传多种版本,尽管两年来千呼万唤,《条例》却迟迟未出。
“国务院法制办已将《条例》转为一类立法,等待总理办公会通过。”一位知情人士透露。2005年12月28日,中国商业地产联盟秘书长王永平在中国商业地产年会上表示,《条例》有望在2006年一季度出台,意在引导全国商业有序发展的法规将对商业网点的业态结构、布局结构做出合理规划。《条例》出台被业内人士认为是今年政府对商业地产进行调控的信号。
《条例》出台前,“商业网点的布局建设应该由市场自发调节”的声音一度成为主流。但“由于商业网点是人流、物流、车流的汇聚地,其规划对周边道路、居民区等环境的影响很大,从国外的经验和国内部分商业地产开发不合理所带来的问题看,如果完全依靠市场调节,很可能造成大型商业地产出现结构性矛盾,一方面空置率居高不下,一方面局部地区商业地产过热。”王永平指出,对商业网点布局做出合理引导和规划成为保证市场良性发展的有效措施。而作为核心内容之一的听证制度执行标准也一直是多方争论的焦点。
2004年,全国人大代表王填提交议案,提议制定《商业大店法》,建议对新开3000平方米以上大店实行选址限制和听证制度条款。听证建议得到了《条例》制定主管部门商务部的重视,但由于地区发展情况不同,听证的“底线”定为多少更具有可操作性?
据一位参与论证的专家指出,将出台的《条例》确定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对10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商业项目进行强制听证,听证的下限交由各地方政府确定。此要求成为《条例》的重要组成部分。
“制定下限主要看城市的规模和商业的发达程度,地方政府应该考虑听证成本,在制定标准时,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的商业项目没有必要列入听证范围。”据了解,去年天津制定了建设3000平方米以上的商业地产设施项目必须进行听证的制度。“一般中等城市可以制定在5000平方米。”王永平说。
实行听证制度,让大量的专家、利益相关者参与讨论,其目的就是避免规划和建设的盲目性。“听证制度确保商务主管部门在项目建设之前提前参与论证,以免规划管理滞后于用地审批和项目建设,导致部分已经建设的商业设施招商不利、经营不善,结果造成烂尾、空置现象。”中国城市商业网点建设管理联合会研究中心主任韩健徽指出,“听证的主要作用在于警示、指导,保护商业地产开发者和投资者的积极性,而不是限制。”北京市商务局流通规划处副处长范瑞表示,北京市听证制度的具体实施方案正在酝酿当中,具体的听证主体将由商务局协同其他立项、审批部门共同进行。
除了听证制度,《条例》的另一个重要部分就是要求各城市做出商业网点建设规划。“由原来广义上、粗放式的规划变为狭义、细致的规划。”王永平指出,很多中小城市盲目追求商业网点大型化,诸如在二三线城市有很多二三十万平方米的项目,与地区发展不相匹配。此次《条例》要求,大到购物中心、步行街,小到社区商业,各地政府对各类网点建设必须严格规划,比如同一业态在相同区域不要重复,商圈一定辐射范围内不要建设过大的购物中心等。
“《条例》主要是针对市场运营以及城市发展提出建议,对可能产生的恶性竞争做出约束。”北京博智行商业地产研究院首席专家鲁炳全分析。
尽管在《条例》出台前,大多数城市都已经上报了商业网点规划管理办法,但仍有很多地区并不积极,规划不细。《条例》的出台将从立法角度对此做出约束,如果地方商业网点规划不符合要求,“大型商业项目将不被批准进入,会直接影响到地方的招商引资工作。”王永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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