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之星济南消息;烟台市近日出台了《国有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改制过程中资产损失处理有章可循。
所谓的资产损失指企业实施改制以及进行产权转让等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财产、债权及其他经济权利等需要处理的损失,在以前这类损失并没有相应的正式处理规则,不少企业私自将一些不符合规定的损失私自核销,或者按照一些潜规则进行处理,这些未经审批就私自处理的行为在《规则》出台后都将被认定为违规。按照规定,市国资委负责市属企业资产损失处理的审批工作。市管企业、市管企业所出资企业、实施政企分开的企业、市管企业和政企分开企业的下属企业中,国有出资比例占50%及以上的企业涉及资产损失处理事项,全部报市国资委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