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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殡葬管理规定》今年出台
      2006年03月15日 10时37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民族民政 
 “殡葬”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法律之星广州消息:广州在全市范围内打破过去不允许跨区收运遗体的坚冰,群众可以自由选择广州市、番禺、花都、增城、从化五间殡仪馆办丧,这是记者昨天从市民政殡葬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

  据悉,广州市殡葬服务中心还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进行全面检查,重新进行成本核算,收费项目由原来700多项缩减为347项,取消收费项目100多项,降低收费标准90多项。此外,各殡仪馆特设最低收费一条龙服务项目,对经济有困难的家庭以及经济困难的外来工适当予以减免相关丧葬费用。

  广州市民政局负责殡葬管理的同志透露,萝岗区正在建立第一家公益性骨灰楼,第一期工程完工后可容纳两万具骨灰。另外,《广州市殡葬管理规定》(送审稿)目前正上报给市政府,市政府已将其正式列入2006年度广州市地方性法规立法正式项目,准备上报市人大审议。修改后的《规定》将明确殡葬执法队伍的处罚权利,发现地下仵工和偷运尸体等违法殡葬行为,将可对其实行处罚,且罚多少、如何罚将有法可依,可操作性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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