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之星兰州消息:为进一步规范警务督察工作,加大警务督察工作力度,近日,甘肃省公安厅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警务督察工作的实施意见》,从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
《意见》要求,建立重大案(事)件现场督察制度、内务管理和警容风纪例行督察工作制度、公安中心工作和重大警务部署督察参与工作制度、对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督察制度;建立警务督察周报告、月通报制度和派出督察组制度,建立健全现场督察工作程序规范等。同时,加强对民警涉黑涉恶、涉毒和涉赌、涉色等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的预警防范。督察机构要经常听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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