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信息网 -> 地方立法动态 -> 正文
 — 新闻焦点 ———————
·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强调:提...
·海口警方公开招聘义务反扒员
·全国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会...
·最高法院举行2006年度总...
·最高院确定2007年重点调...
·“首届律师协会监事会论坛”...
·公安机关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
·郑筱萸一家四口全都涉案
 — 本周立法动态热点 ———
·《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
·江苏拟修法禁“婚内强奸” ...
·武汉出台生育保险办法 女...
·北京下发《关于规范境外机构...
·南宁市开展实施“城乡清洁工...
·四川省高院出台意见 单位...
·《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贵州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
 
 — 新法速递 ———————
·《吉林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
·沈阳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安徽省特聘教授和讲席教授考...
·中央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实...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国...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民办高...
·上海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安徽省省级储备粮承储资格认...
 
 — 最新论文 ———————
·
·
·
·
·
·
·
·
·
·
 
南京市鼓励企业个人慈善捐赠税收减免政策将出台
      2006年06月09日 11时06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财税审计 民族民政 
 “税收减免”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慈善捐赠”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法律之星北京消息:日前从南京市民政部门获悉,有关部门正根据国际通行惯例研究制定减免税的政策和法规,对向慈善部门捐赠的企业或个人实行减免税。

  市慈善总会有关负责人说,5月30日,民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为了让更多的企业和个人积极捐赠,支持慈善事业,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对捐助实行减免税优惠。一旦这一政策出台,将有助于提高企业或个人募集资金的能力和捐赠的积极性。

  市慈善总会宣传联络部主任胡玲华说,目前的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免除。个人向慈善公益组织的捐赠,在应纳税额30%以内的部分,可以免除。这样的政策,对不少企业来说,捐款越多,纳税就越多,从鼓励的角度来说,并不合理。而且,有很多人捐款之后并没有申请免税,这是因为有一部分人不了解税法,不懂得如何去申请。

 匿名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换张图
             
 
  [ 相关新闻 ]
·红网:设障检举奖励就是放纵税收违法
·中央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实施办法
·宁波市困难家庭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临时生活补助办法
·全国农村低保制度有望春节前出台
·《甘肃省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出台
·税务总局发布《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
·慈善捐赠税收优惠政策11月份出台
·人大代表建议加大慈善捐赠税前扣除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