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之星长沙消息:湖南湘潭女教师“黄静裸死案”今日在湘潭雨湖区法院宣判。自2003年2月案发至今,已过去了41个月。该案最近一次正式的司法程序发生在2004年12月,雨湖区法院以不公开审理的方式开庭,进行了7个多小时的调查,结果在19个月后的今天公布。
五次尸检六次死亡鉴定
黄静案因多份结论矛盾的死亡鉴定和以网络为主的高度公众关注而成为“中国网络第一大案”。庭审中,公诉人、黄静家属代理人与被告辩护人提出三种不同辩护意见,检察院以强奸中止罪名对黄静生前男友姜俊武提起公诉;黄静父母的代理人认为姜俊武行为符合强奸未遂致人死亡罪,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提出214.7万元民事赔偿要求;姜俊武的辩护人为其做了无罪辩护,并对民事赔偿要求不予答辩。
黄静案曾做过五次尸检,六次死亡鉴定,每次鉴定结果都不尽相同,甚至互相矛盾。
公诉人———湘潭市检察院在用尽三次补充侦查权后,最终采用了第三次鉴定结果,即由湖南省公安厅做出的鉴定,认定黄静系因肺梗死致急性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庭审中,相关法医专家再次出庭作证,向法官解释了黄静死亡与姜俊武采取的“特殊性行为”之间存在“扳机关系”,即不扣动“特殊性行为”扳机,“黄静死亡”的这颗子弹就不会发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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