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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发布通知:个人理财产品禁大众化推销
法律之星-国家立法动态        2006年07月31日 16时05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金融保险 
 “个人理财产品”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法律之星北京消息:近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出“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简称通知),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应禁止理财业务人员将理财产品当作一般储蓄产品,进行大众化推销;禁止理财业务人员误导客户购买与其风险认知和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理财产品;严肃处理利用有意隐瞒或歪曲理财产品重要风险信息等欺骗手段销售理财产品的业务人员。

  通知规定,理财产品的名称应恰当反映产品属性,避免使用带有诱惑性、误导性和承诺性的称谓。商业银行在为理财产品(尤其是非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命名时,应避免使用蕴含潜在风险或易引发争议的模糊性语言。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的所有可能影响客户投资决策的材料以及对客户投资情况的评估和分析等,都应按相关规定,包含相应的风险揭示内容,并以通俗的语言和适当的举例对各种风险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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