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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强盗逻辑下的“自愿捐款”
      来源:光明网   郭立场   2006年09月07日 11时31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教科文体 
 “教师”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人民教师的职业是崇高而神圣的职业。教师,被誉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被看作“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被譬喻为红烛和春蚕,用自己无私的奉献哺育了学生,赢得了全社会的尊重。然而,辉煌灿烂的光环下,教师群体的生存状况堪忧。流传千年的“老虎借猪”故事常有现代版出现。

  天下之大,真是无奇不有。为了修整全镇最气派的大街,江苏省沭阳县新河镇政府在接收新分配的中小学教师时,竟以“自愿捐款”为名,交款时要签自愿保证书,向每个新来的“老师”收取2万元的上岗费。“捐款”可以因人而异,如果和镇里领导有关系,这笔“捐款”还可以打折。这一收费行为让“准老师”们意见很大,有人甚至直斥其为乱收费。(《现代快报》8月29日)

  现实生活中,这些现代版的“老虎借猪”,往往是某个地方的财政吃紧,却又要上马各式各样的工程项目,于是便出现了政府向教师借款的尴尬。这种“借”,不是源于双方的协议约定,也不是基于债权方的自愿,而是行政命令式的“自愿捐款”,是不得已而未知的无奈之举。这种名义上为民办实事的“借款”,这种打着“自愿捐款”幌子的强行敛财,多少还有点“羊毛出在羊身上”的悲怆,背离了互利自愿的借款本质,难怪会不得民心,民怨沸腾。而“捐款”可以因人而异,如果和镇里领导有关系,这笔“捐款”还可以打折,更是滥用权力的范本,是变相的行政腐败。

  遗憾的是,这样的事情,虽说天怨人怒,却在全国有着范本的意义。如今,政府向教师“借款”名目繁多,借款的数额也是越来越大,“借款”已成为一个难治的痼疾。强行借款,不借就不让你上岗。迫于这样的威吓,弱势的教师也只有双手将钱奉上。无独有偶,今年暑假回老家,听乡亲说,县里一家比较出名的由教师集资办起来的造纸厂陷入了困境。县里吃财政饭的教师们,每人1000多元的集资款就此泡了汤。不得不承认的一个事实是,现在的教师是一个“弱势群体”,许多教师的切身利益被掌握在所谓的官僚手里。而面对这样的现状,大多数教师却又敢怒不敢言。有人说,如果教师们联合起来,一起向那些对教师乱伸手的行政行为抗议时,这些集资行为可能会有所收敛或规范。但问题是,在强权的模式下,在没有相关权益保障的形势下,没有人敢出头,要知道,这年头有个工作实在是太难了,这也许正是这种现象得不到遏止的原因所在。

  教师权利是公民权利的延伸。不尊重教师的权利就是不尊重法律,不尊重法治。法治社会,权利的实现需要有相应的保护机制,受损的权利呼唤正当的补偿,发生权益冲突时迫切需要及时的救治。而教师充当着教书育人的重要角色,如果教师自身尚是“泥菩萨过河”,遭受着这样那样的不公正待遇,如何让他们安心工作,又如何确保下一代的健康成长,乃至于科教兴国战略的顺利实现。

  心理学家威廉杰姆士说:“人类所有的情结中,最强烈的莫过于被人重视。”对教师而言,他们渴望社会的关注,更渴望能得到政府的平等待遇。因此,政府要懂得善待教师,学会善待教师,做教师喜欢的守护神,只有这样,教师才能安心做为人民服务的教师,做让人民满意的教师。如此,师德建设才会见成效,民主化教育才能落到实处,学生才能真切感受到人性化的关怀。

  法治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许多事情不能指望一蹴而就。目前最为紧迫的是,如何切实保障教师的合法权利,创设和谐的教师执业环境,不要让教师沦为卑贱的“一地鸡毛”。解决问题的关键,一是教师应主动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更重要的则是,规范各政府部门的行政行为,斩断那些向教师伸出的“黑手”,加大对侵害教师工资权益事件的调查以及惩处力度,依法保障教师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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