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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重大活动卫生保障规范:提前20日备案
      来源:长沙晚报   李兰香   2006年09月19日 15时39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食品医药 
 “卫生保障”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重大活动中,成百上千人集体用餐,一旦在操作过程中出现疏忽,就容易造成食品污染,甚至大规模的食物中毒。因此,重大活动食品卫生状况必须进行严格把关。昨日,我市重大活动卫生保障规范(试行)发布。按照规定,今后,我市凡举办重大活动,主办方应于举办前20天在卫生部门备案。

  该《规范》适用于县级以上(含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具有特定规模的重大社会活动实施的卫生保障活动。

  “重大活动的主办单位应当对食品卫生安全负责。”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指出。据介绍,重大活动接待单位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持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具备与重大活动供餐人数、规模相适应的接待服务能力;食品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检查证明,健康档案记录完备等。

  该负责人特别强调,重大活动举办单位应于活动举办前20日将包括供餐单位、供餐形式等在内信息及资料报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随后,卫生部门将根据重大活动相关信息及资料制定预案,确保出现重大活动食品污染及食物中毒事件等突发事件时能及时应对处理。

  如果重大活动接待单位食品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接待单位应停止使用:食谱审查认定可能引发食物中毒的食品;卫生检验可疑阳性的生活饮用水和食品;未能出示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的直接入口食品;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食品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外购散装直接入口熟食制品;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为预防食物中毒而规定禁止食用的食品;国家、地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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