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信息网 -> 国家立法动态 -> 正文
 — 新闻焦点 ———————
·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
·强调坚持“扫黄打非”确保文...
·最高检力推被害人补偿立法 ...
·曹建明:我国知识产权制度正...
·教育部直属高校开始全面查账...
·知识产权保护为自主创新提供...
·完善刑事法制打造和谐司法
·最高法院首次就不正当竞争案...
 — 本周立法动态热点 ———
·劳动合同法草案争议再起 ...
·三大诉讼法修改均有进展
·建设部撤回90平米征求意见...
·中组部人事部印发《公务员考...
·公安部规定:警车须由穿制服...
·国家外汇局发布《个人外汇管...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
·《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规范》...
 
 — 新法速递 ———————
·辽宁省卫生厅行政执法过错责...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
·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会籍...
·天津市粮食流通管理办法
 
 — 最新论文 ———————
·
·
·
·
·
·
·
·
·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国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
法律之星-国家立法动态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06年09月21日 16时03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 
 “传销”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据中国公安部消息,为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国务院办公厅于近日印发了《全国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决定从现在开始,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

  《方案》提出,这次全国打击传销专项行动以工商部门、公安机关为主,各有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密切配合。

  《方案》指出,这次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是严厉打击、坚决取缔以“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等方式以及通过互联网、假借直销名义进行的传销活动。重点惩处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幌子,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为传销提供条件的行为。

  《方案》要求各地区要集中力量查处涉及地域广、参与人员多,以及通过互联网传销、利用传销非法集资等社会危害严重的重点案件,严惩从事传销活动的单位、组织者和骨干分子,摧毁传销网络。严厉打击暴力抗法以及传销引发的盗窃、抢劫、非法拘禁、杀人等恶性刑事案件。强化对互联网的相关监管工作,完善有关规定,坚决取缔为传销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行为,为打击查处通过互联网传销工作提供信息支持。

  《方案》要求加强高校防范传销工作,严防传销活动进入校园,使广大学生认清传销的违法犯罪性质、欺诈本质和危害,自觉抵制传销;对受骗参与传销的学生要及时做好解救工作。

 匿名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换张图
             
 
  [ 相关新闻 ]
·人民日报:“法外特权”岂能成招商筹码
·人民网:治安问题,何必怪罪新闻媒体?
·新京报:知晓治安状况 民众才能得到最终安全
·张新枫观看全国公安“信通警察”技能大比武决赛并讲话
·北京华商大厦为传销提供培训场所被罚10万
·内蒙古开庭审理万人参与特大传销案件
·法规规定提供传销场所最高罚50万元
·山东破获传销大案 6岁男童成C级传销头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