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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并购新规实施 苏泊尔并购案面临反垄断审查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夏金彪   2006年09月22日 09时07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外经外贸 民法民诉 
 “外资并购”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反垄断审查”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在凯雷并购徐工遇挫之后,全球知名的炊具业巨头法国SEB赛博公司并购中国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中国《外国投资者并购中国境内企业规定》(简称《规定》)9月8日正式实施后的第一个案例,目前正在面临着商务部等相关部门的审查。此前,该并购案是否构成垄断,一直成为争议的焦点。

  并购苏泊尔面临反垄断审查

  对于在《规定》之前就提交给商务部等有关部门的法国SEB并购苏泊尔案,是否会适用新的《规定》、进入反垄断调查程序成为中外关注的焦点。

  对此,国家工商总局公平交易局反垄断处处长桑林告诉中国经济时报记者:目前,关于反垄断的调查由商务部和国家工商总局共同来执行。早在2003年,相关部门就出台了《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目前实施的新规是在“暂行规定”的基础上修订后公布实施的。桑林说:“新规中涉及到反垄断审查方面的条款与2003年时‘暂行规定’中相关第19条和第21条是基本完全相同的,凡事关反垄断审查的案子一直都在按这些规定进行。”

  根据《规定》:反垄断审查并列了四条底线,即并购一方国内营业额超过15亿元、一方国内市场占有率高于20%、并购导致一方在国内的市场占有率达到25%、1年内并购国内关联行业的企业累计超过10个。

  也就是说,9月8日之前执行的是暂行规定,9月8日之后要执行新规,只要达到规定划定的四条“红线”,就必须按规定进行反垄断审查。这也意味着只要苏泊尔并购案达到反垄断审查条件,想在时间上绕开是不可能的。

  据了解,另一涉及反垄断审查的争议问题是“市场占有率“如何计算。据国家统计局中国行业企业信息发布中心公布的2005年压力锅市场调查报告显示,苏泊尔压力锅的市场占有率是41.08%。这也成为爱仕达、双喜、顺发等六家行业企业要求有关部门进行反垄断审查的主要依据。

  而苏泊尔公司董事长苏显泽则认为,市场占有率的数据指的是在整个炊具行业的占有率,而不应该仅指压力锅市场,称去年苏泊尔在炊具领域的销售只有7亿元,而同期国内市场估计在80亿-100亿元之间,所以苏泊尔所占市场份额不足10%。

  桑林表示,反垄断审查中的“市场占有率”要根据案件涉及具体产品的“相关市场”来确定。这个“相关市场”并非一成不变,而要视具体产品而定。如计算机行业很大,其中的软件行业却是个相对较小的行业,如果涉案产品仅局限在软件行业领域内,那么确定“相关市场”时就是指软件市场,而不会考虑整个大的计算机市场。

  目前,我国反垄断审查实行备案制,由企业自主登记、备案。桑处长告诉本报记者,首先企业上报的材料要全,特别是并购后对相关市场的影响这部分内容尤其重要。其次,如果问题重大或竞争对手提出要求时,工商总局还要联合其他部委一起召开听证会,听取各方面的声音,组织进一步的调研,直到把情况搞清楚为止。

  实施新规将进一步细化

  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认为,在《规定》中反垄断的标准已经比较明确了,但有公信力的市场份额统计数据来源等问题还需要进一步明确,这一点在SEB并购苏泊尔案中表现得比较突出。

  据了解,虽然《规定》已经正式生效,但许多条款有待进一步细化。一位参加9月9日厦门研讨会的内部人士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透露:商务部等有关部门正在就外资并购新规细则进行了讨论。据透露:商务部等国家立法机构与相关专家受邀探讨了外资并购细则、以及外资并购立法等问题。

  该人士还介绍:虽然《规定》已经正式实施,但由于缺乏细则,使得外资并购还缺乏一定的可操作性。例如,外资并购新规第12条规定,涉及重点行业或者可能影响国家经济安全的外资并购要报批,第5章规定了反垄断审查。但是重点行业包括哪些,国家经济安全怎么界定,都没有明确的说法,而反垄断审查的规定同之前的暂行规定相比,也还只是一个框架下的规定。

  据了解,《规定》被普遍视为“收紧”外资并购的文件,其对拥有驰名商标的境内企业和反垄断审查均作了明确规定,但由于缺乏更细化、明确的审查标准,实际操作中会让人无所适从。

  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认为,关于重点行业、经济安全的界定还需要有关部门给予具体明确,并且随着我国不同产业竞争力的变化,每隔一段时间做出修订。

  有关专家也表示,外资并购从最早的政府审批许可到此次《规定》的实施,外国投资者并购中国境内企业也越来越规范,因而对外资并购中出现的所谓的“斩首”式并购(必须绝对控股、必须是行业龙头企业、预期收益必须超过15%)也会起到一定的遏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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