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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发生大面积焚烧秸秆现象要追究领导责任
      来源:新华网   礼雁冰   2006年09月25日 13时38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农业农村 机关事务 
 “农作物秸秆”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领导责任”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石家庄市有关部门日前对2006年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专门作出部署,明确规定对发生焚烧农作物秸秆现象的县(市)、区,将取消其当年秸秆禁烧工作评选先进资格;发生大面积焚烧的,要追究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分包领导责任。同时,鼓励和支持公众举报焚烧秸秆行为,确保全市“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

  根据《石家庄市2006年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今年石家庄市秋季秸秆禁烧工作从9月13日起至11月30日止,共分三个阶段,9月24日至11月10日为全面禁烧阶段。石家庄市政府要求各级政府要落实目标责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县(市)、区党政一把手是本辖区秸秆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发生焚烧农作物秸秆现象的县(市)、区,将取消其当年秸秆禁烧工作评选先进资格;发生大面积焚烧的,要追究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分包领导的责任;烧死烧伤树木的,林业部门要按有关规定依法查处;对于故意纵火行为,公安机关要根据有关规定,立案查处,并追究有关刑事责任。同时,要加强社会监督,完善环境污染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和支持公众举报焚烧秸秆行为,确保全市“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

  据介绍,农作物秸秆焚烧会造成严重大气污染。由于河北毗邻北京,河北省境内大面积焚烧秸秆直接影响北京空气质量。今年夏收时节,由于河北省部分地区焚烧秸秆造成的烟雾笼罩北京,致使北京6月21日的空气质量达到轻度污染级别,可吸入颗粒物浓度超标50%,之前连续14个达标蓝天的局面被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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