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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保部转发意见:加强社保基金监管严肃基金纪律
      来源: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2006年10月13日 09时18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 
 “社保基金”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为了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和就业再就业资金监管,严肃基金纪律,维护两项资金的安全完整,劳动保障部近日把驻部纪检组、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严肃基金纪律的意见》转发给各级劳动保障部门。

  意见指出,社会保险基金是劳动保障事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各级劳动保障部门需要做到:加强对干部职工遵守基金法规政策的教育,作为廉政教育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形成学习相关法规政策的制度;严格执行基金法规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变通;建立健全决策、运营、监督相互制衡的管理体制和科学民主的决策程序、规范有序的运行机制、内部制约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监控体系,全方位加强基金管理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止基金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加强基金监督检查,具有基金监督职能的部门和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督合力;严肃查处基金违规违纪案件;建立健全基金管理责任制,经办人员各司其职,基金监督部门和纪检监察机构负责监督责任;加强对基金管理干部的教育和培训,对其严格要求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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