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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出台城市供水条例保障供水安全 2007年施行
法律之星-地方立法动态        来源:安徽日报   刘冰石   2006年10月16日 11时52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资源能源 
 “供水安全”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10月13日,《合肥市城市供水条例》出台,将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合肥城市建设快速发展,供水范围不断扩大,供水环境发生明显变化,在供水管理、服务中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该市结合地方实际,制定了这一《条例》,其主要内容涉及城市供水水源、城市供水工程建设、城市供水经营管理、城市供水设施维护和城市供水企业与用户的权利义务、法律责任等。为保障用户用水安全,该《条例》还要求新建住宅水表出户,实现一户一表、计量到户,已建住宅遵循自愿原则进行水表出户改造;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应当设置二次供水设施;城市供水企业、二次供水设施管理维护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水质管理制度,确保水质符合国家标准。此外,《条例》还对供水水质、水压不符合国家要求规定标准的、擅自停止供水或未按规定采取应急供水措施等行为,制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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