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信息网 -> 政府动态 -> 正文
 — 新闻焦点 ———————
·银监会召开首次部际联席会议...
·最高检:药监局案是商业贿赂...
·公安部发布春节公共安全提示
·国家禁毒委公布2006年禁...
·全国律协举行“2006年度...
·中纪委监察部整顿派驻机构
·北京监狱局春节前大规模赦罪...
·我国拟筹建国家级预防腐败机...
 — 本周政府动态热点 ———
·信息产业部:手机单向收费将...
·环保总局停止审批四大电力集...
·胡锦涛: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
·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
·2007反腐大布局 从8个...
·中央通报二十起商业贿赂案件
·中国将着重查处官商勾结商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拟为农民工...
 
 — 新法速递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山东省建造中船舶抵押融资试...
·辽宁省锁具修理业管理规定
·农村资金互助社示范章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农业部关于切实加强草原防火...
·上海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
·湖北省国资委出资企业对外担...
 
 — 最新论文 ———————
·
·
·
·
·
·
·
·
·
·
 
四部门规范煤矿企业定员制度 严惩超定员生产
      来源:法制网   蔡岩红   2006年10月17日 14时06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 
 “定员制度”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以及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近日联合下发了规范企业劳动定员管理的若干指导意见,规定国有重点煤矿原则上每个采区同时作业的采、掘人员每小班不得超过100人。

  据了解,目前,部分煤矿企业劳动定员标准执行不严,甚至没有定员标准,劳动组织管理混乱,超定员组织生产等已成为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为此,四部门要求,煤矿企业劳动定员管理和劳动定员标准编制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和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符合煤矿客观实际,反映出合理和相对稳定的生产劳动组织结构及其变化,减人提效,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对超劳动定员组织生产的煤矿要依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严肃查处。

 匿名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换张图
             
 
  [ 相关新闻 ]
·福建惠安法院冬季清欠 176名农民工拿回工资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议制定《国家企业年金条例》
·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残疾人就业条例(草案)》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2007年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