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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见证”渐淡出“面测”成放贷必修课
      来源:中国律师网   李强   2006年10月19日 15时00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司法行政 
 “律师见证”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今年以来,房贷质量的持续下滑,让沪上银行在发放新的贷款时愈加审慎起来。近来,越来越多的沪上银行取消了贷款审核过程中的“律师见证”环节,取而代之的是由客户经理“面测”贷款人的资信状况。

  昨天,深发展银行上海分行房贷部负责人透露,如今他们在发放房贷时,要求客户经理必须坚持“面测”制度,对贷款人的资信层层把关。据悉,所谓“面测”,是指由银行内部工作人员对贷款人的资信状况进行面对面的审核。

  去年以前,在经营房贷上,银行指定律师事务所对贷款人资料进行审核,信贷员与贷款人可不用见面,贷款人资料等均由律师把关。这种“律师见证”被大多数银行采用。

  “不过,今年以来,我们银行的按揭贷款已经很少采取打包或外包的形式操作了。”一位内部人士透露说。值得关注的是,银监会主席刘明康近日在天津调研时提出,“对按揭贷款,商业银行一定要坚持‘面测’制度。”

  监管层的表态令各地银行闻风而动。如今,沪上的工行、建行、招行、光大、华夏等银行都纷纷强化了贷前审查功课。部分银行还出台了最新规定,要求贷款人必须当着两名以上客户经理的面,保证各项资料的真实性,并在贷款合同上签字。如果贷款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到银行规定地点办手续,银行将派员登门拜访,为的是一定要见到贷款者本人,还必须有面谈笔录。

  随着“面测”制度的普及,曾经风光一时的“律师见证”却逐渐从贷审程序中淡出。今年以来,工行、交行等多家银行已先后取消了强制性的“律师见证”程序。

  相关银行表示,用“面测”取代“律师见证”,一方面可以有效规避假按揭的产生;另一方面也给贷款人省去了动辄上千元的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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