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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兵团哈密垦区检察院对监外执行犯加强监管 |
法律之星-检察院动态
来源:检察日报 李海洲、姜新华 2006年10月26日 14时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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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至22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哈密垦区检察院派人查阅了自2003年至今哈密垦区法院宣告缓刑、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54名罪犯的案卷材料。通过检查发现,两名罪犯在缓刑考察期间重新犯罪,而当地派出所毫不知情;一名罪犯被宣告缓刑后,继续担任某医院领导职务;被宣告缓刑的10名罪犯返回原籍后,处于脱管失控状态。针对此种情况,哈密垦区检察院立即与公安、法院、监狱部门进行沟通,及时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加强对监外执行罪犯的监管、改造和帮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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