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信息网 -> 地方立法动态 -> 正文
 — 新闻焦点 ———————
·康力元集团总裁陷入郑筱萸案
·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资本...
·肖声当选为辽宁省高级法院院...
·审计署:07年审计重点关注...
·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
·司法部将严查“权刑交易”
·死刑复核案律师可面见最高法...
·北京市高院院长称死刑案拟要...
 — 本周立法动态热点 ———
·《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
·江苏拟修法禁“婚内强奸” ...
·武汉出台生育保险办法 女...
·广东省出台新的物业服务收费...
·四川省高院出台意见 单位...
·《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北京市建委今天颁发通知 ...
·《上海市绿化条例(草案)》...
 
 — 新法速递 ———————
·河北省劳动保障监察证件管理...
·《成都市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
·厦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暂行...
·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
·科学技术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国...
·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
·湖北省物价系统办理行政复议...
·湖北省道路运输站场建设定额...
 
 — 最新论文 ———————
·
·
·
·
·
·
·
·
·
·
 
山西省首部《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近日出台
      来源:中国教育报   高耀彬   2006年10月31日 11时52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教科文体 
 “民办学校”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山西省首部《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近日出台,山西省物价局、教育厅、劳动保障厅联合规范民办学校收费行为,严禁民办学校收取教育储备金、赞助金、抵押金等。

  《办法》明确规定:民办学校未经批准和备案,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收费时必须向交费者开具国家规定使用的收费票据;禁止以任何名义收取或者变相向学生及家长收取教育储备金、赞助金、抵押金等。

  此外,《办法》还规定,学校招生简章必须写明学校性质、办学条件、经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因刊登、散发虚假培训广告、招生简章或者其他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造成学员退转学的,应退还所收取的全部费用。

 匿名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换张图
             
 
  [ 相关新闻 ]
·2006恶搞成疯 法律还需更好执行
·部分部门或行业报刊仍强行摊派 中央称严肃查处
·我国将全面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听证制度
·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试行)
·新修订《义务教育法》:民办学校发展强有力的保障
·黑龙江省政府下发意见:公办校不得转制民办校
·北京新法:民办公办校师生将具有同等法律地位
·福州规定民办学校不得跨县办分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