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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扬:法院在惩罚犯罪同时也要注意充分保障人权
      来源:中新网   2006年11月13日 10时04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刑法刑诉 宪法制度 
 “惩罚犯罪”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保障人权”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据《法制日报》报道,在刚刚结束的第五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人民法院在运用法律武器惩罚犯罪的同时,也要注意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权。

  肖扬指出,为遏制刑事犯罪的高发态势,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人民法院必须始终强调并充分发挥刑事审判惩罚犯罪的职能作用,这是人民法院任何时候都必须坚守的根本职责。但是,在运用法律武器惩罚犯罪的同时,也要注意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权。

  “依法有效惩罚犯罪,保护广大公民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不受侵犯,是保障人权;保障被告人受到合法、公正的审判,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也是保障人权。”肖扬说,人民法院在刑事审判工作中,既要充分发挥惩罚犯罪的职能,又要强调人权保障的职能,不能把二者对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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