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信息网 ->
国家立法动态
-> 正文
— 新闻焦点 ———————
■
·
最高法院举行2006年度总...
·
最高院确定2007年重点调...
·
“首届律师协会监事会论坛”...
·
公安机关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
·
郑筱萸一家四口全都涉案
·
北京市司法局将采取措施完善...
·
重庆高院:轻微犯罪者赔钱获...
·
全国600多个县级检察院完...
— 本周立法动态热点 ———
■
·
劳动合同法草案争议再起 ...
·
三大诉讼法修改均有进展
·
劳动争议处理立法列入200...
·
最高法院拟修改《中华人民共...
·
最高法、最高检出台涉油犯罪...
·
司法部确定今年法律援助重点
·
建设部撤回90平米征求意见...
·
土地管理法修改工作正在推进...
更多立法动态动态>>
— 新法速递 ———————
■
·
上海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
安徽省省级储备粮承储资格认...
·
合肥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
·
农业机械部级推广鉴定实施办...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
宁波市困难家庭未就业大中专...
·
湖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
更多法律法规>>
— 最新论文 ———————
■
·
法律公开原则适用的“度”
·
美国律师管理制度对中国的借鉴――以法律服务市场准入为视角
·
德国竞争法的欧洲化改革――《反限制竞争法》第7次修订述评
·
论国际犯罪刑事管辖权的演变
·
试论我国大陆与台湾地区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
·
论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完善――以长沙市为视角
·
论盗赃物、遗失物的善意取得
·
论我国刑事被害人社会援助制度的构建
·
再论无权处分――以处分行为与物权行为的价值冲突为突破口
·
论附负担赠与合同的含义及效力――以我国首起助学合同纠纷案为例
更多理论文章>>
明年起我国土地有偿使用费将提高一倍
来源:京华时报 赵鹏、肖宾
2006年11月21日 15时53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土地房产
“
土地使用
”相关资料:
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昨天,财政部会同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出通知,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有关政策做出了重大调整。通知称,从2007年1月1日起,各地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标准将提高一倍,同时继续实行中央与地方30:70分成体制,相关收入专项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土地整理、耕地开发。
根据通知,从2007年1月1日起,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划分不变,各等别征收标准在原有基础上提高一倍。对于因违法批地、占用而实际发生的新增建设用地,一律按实际新增建设用地面积征收土地有偿使用费。此外,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提高标准后,仍实行中央与地方30:70分成体制。但为避免部分地方不能足额征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问题,从2007年1月1日起,地方分成的70%部分一律全额缴入省级(含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库。
据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从具体城市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纳标准变化看:最高的一等地区将从70元/平方米调整为140元/平方米;中间八等地区将从21元/平方米调整为42元/平方米;最低十五等地区将从5元/平方米调整为10元/平方米。不同用途地价受此次影响不尽相同,房地产用地出让价格将基本持平,工业实际用地的出让价格将有所提高。
这位负责人还表示,现行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是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于1999年根据当时全国经济发展水平制定的。从2005年的实际收缴情况看,中央和地方实际收缴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不到全国新增建设用地出让纯收益的1/3。现行标准明显低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纯收益的实际水平,无法有效遏制各地用地扩张。因此,提高征收标准将带动征地成本增加,有效切断新增建设用地扩张的经济动因,从而直接抑制用地扩张冲动。
[ 发表评论 ]
查看评论>>
匿名
│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留言须知>>
进入论坛>>
[ 相关新闻 ]
·
北京个人出租房征税强制备案政策有望出台
·
云南严查房地产领域腐败
·
城镇土地使用税原则上提2倍 商品房用地不减免税
·
广州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若干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2006年修订)
·
法制办解读《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修改决定
·
财政部:土地使用费影响地价甚微 不会引发涨价
·
南方网:70年大限,是对私有财产的变相侵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