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信息网 -> 国家立法动态 -> 正文
 — 新闻焦点 ———————
·肖声当选为辽宁省高级法院院...
·审计署:07年审计重点关注...
·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
·司法部将严查“权刑交易”
·死刑复核案律师可面见最高法...
·北京市高院院长称死刑案拟要...
·中华律师协会表示会关注马克...
·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 全国...
 — 本周立法动态热点 ———
·劳动合同法草案争议再起 ...
·三大诉讼法修改均有进展
·司法部确定今年法律援助重点
·劳动争议处理立法列入200...
·建设部撤回90平米征求意见...
·中组部人事部印发《公务员考...
·国家外汇局发布《个人外汇管...
·公安部规定:警车须由穿制服...
 
 — 新法速递 ———————
·河北省劳动保障监察证件管理...
·《成都市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
·厦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暂行...
·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
·科学技术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国...
·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
·湖北省物价系统办理行政复议...
·湖北省道路运输站场建设定额...
 
 — 最新论文 ———————
·
·
·
·
·
·
·
·
·
·
 
政务信息公开条例起草完成 年内将报国务院审议
      来源:法制日报   吴坤   2006年11月28日 10时41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机关事务 
 “政务信息公开”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目前,国务院信息化办公室已基本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起草工作,待进一步修改后争取年内上报国务院审议。这是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了解到的。

  今年3月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林强等159位代表提出5件议案,要求制定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法。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此进行了认真研究。代表们提出,建立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是建立法治国家的一项基本制度。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过渡期即将结束,为做好与世界贸易组织对政府行为要求的对接工作,促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落实,建议制定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法。

  国务院法制办认为,政府信息公开立法对于推进政府依法行政,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等具有重要意义。但由于历史原因,目前中国各级各类政府机关对处理信息、公开信息的能力存在较大差异,尚不具备立法条件。为推动立法,2002年已启动有关行政法规起草工作,并将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列入国务院2006年立法工作计划。

  全国人大内司委鉴于以上情况,建议待作为行政法规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后,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再制定法律。

 匿名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换张图
             
 
  [ 相关新闻 ]
·安徽出台人大监督条例 虚假答复人大质询将追责
·人民网:从猪八戒修成正果的成功经验说起……
·东方网:左手焉能监督右手?
·东方网: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
·成都出台政务信息公开办法市民“问政”可以提出申请
·济南出台《济南市政务信息公开考评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