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信息网 -> 地方立法动态 -> 正文
 — 新闻焦点 ———————
·银监会召开首次部际联席会议...
·最高检:药监局案是商业贿赂...
·公安部发布春节公共安全提示
·国家禁毒委公布2006年禁...
·全国律协举行“2006年度...
·中纪委监察部整顿派驻机构
·北京监狱局春节前大规模赦罪...
·我国拟筹建国家级预防腐败机...
 — 本周立法动态热点 ———
·江苏拟修法禁“婚内强奸” ...
·《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
·北京下发《关于规范境外机构...
·武汉出台生育保险办法 女...
·南宁市开展实施“城乡清洁工...
·四川省高院出台意见 单位...
·《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贵州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
 
 — 新法速递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山东省建造中船舶抵押融资试...
·辽宁省锁具修理业管理规定
·农村资金互助社示范章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农业部关于切实加强草原防火...
·上海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
·湖北省国资委出资企业对外担...
 
 — 最新论文 ———————
·
·
·
·
·
·
·
·
·
·
 
辽宁规定救灾救人都属见义勇为 最少奖励1万元
      来源:沈阳晚报   朱峰   2006年12月04日 12时05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 
 “见义勇为”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12月1日,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关于修改《辽宁省奖励和保护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的决定。“赴汤蹈火”救灾救人行为被正式列入“见义勇为范围”,对见义勇为人员的表彰最低不低于1万元。

  勇斗歹徒、抢险救灾都是见义勇为

  条例修改的最大亮点是扩大了见义勇为行为的范围,把在抢险、救灾、救人也纳入了见义勇为的范围。

  同正在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斗争;同正在实施的侵犯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斗争;协助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机关追捕、制服或抓获通缉的罪犯、犯罪嫌疑人;在抢险、救灾、救人活动中表现突出,上述行为都可以确定为“见义勇为”。

  见义勇为最少奖励1万元

  修改后的条例明确了对见义勇为人员奖励的标准。县级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颁发不低于1万元的资金,其中,牺牲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增发不低于10万元的资金;市表彰的,颁发不低于3万元的资金,其中,牺牲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增发不低于15万元的资金;省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颁发不低于5万元的资金,对牺牲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增发不低于20万元的资金。具体奖励条件、办法和奖励金额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没工作的英雄格外照顾

  辽宁省过去的“见义勇为条例”,对没有工作单位的和伤残的见义勇为人员没有抚恤的规定。这次修改,弥补了这一缺憾。

  享受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的见义勇为人员家庭,其见义勇为奖金和抚恤金不计入家庭收入。见义勇为人员和牺牲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见义勇为人员的配偶、子女、父母,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就业、住房、入学、入伍、土地承包等优先权。

  《辽宁省奖励和保护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人员条例》根据本决定作出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匿名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换张图
             
 
  [ 相关新闻 ]
·农业部关于切实加强草原防火工作的通知
·西安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恶意煽动民工讨薪
·新京报:广州废除公处值得每位执法者学习
·广州公处大会现场涉案人员首次集体缺席
·《辽宁省奖励和保护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人员条例修正案》获通过
·辽宁省出台保障见义勇为人员条例
·从“校园英雄”到“关中刀客”
·南京晨报:如何依法保障见义勇为者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