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信息网 -> 地方立法动态 -> 正文
 — 新闻焦点 ———————
·银监会召开首次部际联席会议...
·最高检:药监局案是商业贿赂...
·公安部发布春节公共安全提示
·国家禁毒委公布2006年禁...
·全国律协举行“2006年度...
·中纪委监察部整顿派驻机构
·北京监狱局春节前大规模赦罪...
·我国拟筹建国家级预防腐败机...
 — 本周立法动态热点 ———
·江苏拟修法禁“婚内强奸” ...
·《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
·北京下发《关于规范境外机构...
·武汉出台生育保险办法 女...
·南宁市开展实施“城乡清洁工...
·四川省高院出台意见 单位...
·《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贵州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
 
 — 新法速递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山东省建造中船舶抵押融资试...
·辽宁省锁具修理业管理规定
·农村资金互助社示范章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农业部关于切实加强草原防火...
·上海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
·湖北省国资委出资企业对外担...
 
 — 最新论文 ———————
·
·
·
·
·
·
·
·
·
·
 
山西省出台意见严格控制棚户区改造住宅建设标准
      来源:山西日报   张临山   2006年12月06日 10时13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建设建筑 土地房产 
 “住宅建设”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针对当前一些国有重点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新建住宅户型偏大的问题,11月24日,省建设厅下发通知,对棚户区改造住宅户型建设标准进行了严格控制:国有重点煤矿棚户区改造新建住宅户型建筑面积60—70平方米的比例必须达到总户数的70%以上,户型建筑面积71—80平方米的比例不得超过总户数的10%,最大户型原则上不得超过80平方米。

  山西省建设厅房产处冯世雄处长介绍说,今年5月,山西省出台了《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国有重点煤矿棚户区改造的意见》牗晋政发犤2006犦8号牘,其中规定:“棚户区改造新建住宅户型建筑面积以60—70平方米为主,最小户型不小于45平方米,最大户型原则上不超过80平方米”。但从10月份月报数据看,绝大多数国有重点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新建住宅户型偏大,多数煤矿项目户均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个别煤矿项目户均面积达到了88.7平方米,户型建筑面积超过了省政府8号文件的规定。

  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土地利用率,节约土地资源,山西省要求各市政府及其国有重点煤矿棚户区改造领导组,要严格控制棚户区改造住宅户型建设标准,合理确定住宅户型面积和户型比例,切实加强对改造项目的监管。

  对于2006年已经开工建设,住宅户型面积超过省政府8号文件规定最大户型的,超出部分不得享受省政府8号文件所列的优惠政策;已经享受优惠政策的,要追缴经营服务性收费和行政事业性服务收费,补缴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费用;尚未开工建设的,要及时进行调整。

 匿名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换张图
             
 
  [ 相关新闻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
·建设部将出台《风景名胜区条例实施办法》
·武汉将出台办法解决房产无法办“两证”问题
·律师充当房产交易第三方监管最适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