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信息网 ->
法律评论
-> 正文
— 新闻焦点 ———————
■
·
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强调:提...
·
海口警方公开招聘义务反扒员
·
全国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会...
·
最高法院举行2006年度总...
·
最高院确定2007年重点调...
·
“首届律师协会监事会论坛”...
·
公安机关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
·
郑筱萸一家四口全都涉案
— 本周法律评论热点 ———
■
·
中国法院网:“撞伤不如撞死...
·
人民日报:巨额罚款的背后是...
·
新京报:高中生嫖娼后举报:...
·
华商报:法官也上访,还怎么...
·
红网:7旬女贪受审撕裂多少...
·
四川在线:两个县委书记丢官...
·
四川新闻网:杨代莉案告破,...
·
华商报:红与黑撕裂的邱晓华
更多法律评论动态>>
— 新法速递 ———————
■
·
《吉林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
·
沈阳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
安徽省特聘教授和讲席教授考...
·
中央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实...
·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国...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民办高...
·
上海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
安徽省省级储备粮承储资格认...
更多法律法规>>
— 最新论文 ———————
■
·
法律公开原则适用的“度”
·
美国律师管理制度对中国的借鉴――以法律服务市场准入为视角
·
德国竞争法的欧洲化改革――《反限制竞争法》第7次修订述评
·
论国际犯罪刑事管辖权的演变
·
试论我国大陆与台湾地区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
·
论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完善――以长沙市为视角
·
论盗赃物、遗失物的善意取得
·
论我国刑事被害人社会援助制度的构建
·
再论无权处分――以处分行为与物权行为的价值冲突为突破口
·
论附负担赠与合同的含义及效力――以我国首起助学合同纠纷案为例
更多理论文章>>
新华网:除了罚,交法还有没有别的执法儿?
来源:新华网
2006年12月07日 08时58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交通运输
“
交通法规
”相关资料:
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笔者无本也无车,对交通法规知之不多,基本还停留在小学里学的“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的阶段。一觉醒来看报纸才知道,现在“绿灯行”也不行了。《新京报》12月4日报道,拥堵时间闯绿灯也要罚款,而且闯黄灯、绿灯都要严罚,不仅罚款还要扣分。交管部门解释说,这样做是有法律根据的。
不少司机感觉现在过路口就像在“赌”,不知这一脚油下去能不能押准
所以有市民疑惑地说,绿灯、黄灯也都“不能行”了,那路口干脆全改“红灯”得了?这其实说的是一句气话。俺们还没“笨”到听不懂北京交警讲的那些道理,问题在于动不动就罚款,还言之凿凿“严罚”,实在是有点不和谐。再说,市民说得也不是没有道理,路口堵了,交警有没有责任。路口都堵了,绿灯还亮着,有关交警该不该受罚?那谁罚呢?
不是说罚款不行,即使做不到罚得人心服口服,也得讲点科学。各项硬件设施是不是都完备了?交通管理部门是不是都尽到了责任?君不见各路口“急刹”越来越多,声音越来越刺耳?为何,夫黄灯者,是为红灯的一个准备缓冲。那现在何为“闯黄灯”?人又如何能预期黄灯何时“猝然”降临呢?所以,不少司机感觉现在过路口就像在“赌”,不知这一脚油下去能不能押准。
这种窘况有“史”为证:《北京晨报》就曾载文说,部分违章是缘于硬件滞后。就拿闯黄灯来说,目前北京的信号灯90%以上没有时间指示,司机在何时启动、何时减速停车上只能凭感觉,那怎能保证以80公里时速行驶的车辆在黄灯闪烁的那一瞬间停下来而不跨越黄线?
《葫芦岛日报》11月29日提醒人们:“闯黄灯也有很大危险”。为了让司机们分清到底啥时候该踩刹车,俺们强烈要求,在黄灯前再加一个白灯,表示“该减速了”,如果不够,还可以加个紫灯,表示“准备减速了”,再不够还可以加个黑灯,表示“准备亮紫灯了”……
行政法规或是实施细则的修改,得经过哪些程序批准?又用不用听个证什么的?
俺们承认您有权罚款,俺们想不交也不行啊,俺们愿意守法。但罚也不是现在北京的这种罚法。今天出台几个规定,明天又几个,有点像开工新项目。就是新项目,也得“董事会”讨论讨论。行政法规或是实施细则的修改,得经过哪些程序批准?又用不用听个证什么的?笔者不敢断言没有这些程序,问题是也没人给解释解释,至少俺们没听说。再说了,俺们这些开车和不开车的,平时基本也没什么机会学习层出不穷的“新法规”,基本都是被罚了款,在俺们的追问下,交警才会“透露”一二。这样的“学习”太不系统啦,你永远不知道下个被罚的理由是什么,正如《北京晚报》的评论中所说,“变幻的路况令新老司机常走常新,交通罚款已经成了养车的成本之一,一个月如果不到五六百就感觉自己很赚”。
俺们更担心的是,罚款被当成了创收工具
俺们更担心的是,罚款被当成了创收工具。本报12月4日报道,受罚款返还的“激励”,一些地方出现了电子眼“大跃进”,甚至有职能部门和私企老板合作投资“电子眼生意”。这样的“交通管理”方式,根本就是为了罚款,已经谈不上是为维持交通秩序。
古人讲:“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整冠”,说的是从细微处避嫌。成千上万的司机,有人没被罚过吗?涉及这么多人,就更要讲个避嫌。眼见着个别部门的楼盖得那么好,还有人传里面工作环境以及待遇更好,笔者没亲见,没有发言权。
但应该请审计部门看看吧,告诉俺们一下用于“教育”罚走的钱又干什么了?至少该切断罚款与执法者之间的利益联系吧。
据说,有些城市偏爱罚款,是因为是预算外资金,用着方便。那谁用着方便,又方便干什么呢?
除了罚款,就没有好的办法了吗
其实,除了罚款,就没有好的办法了吗?据《韩国时报》网站报道,为减少交通事故,韩国政府将在2011年前把全国4200处事故多发地段的信号灯移至路口前方。这是硬件在设施上的人性化改进。除此之外,在交通执法上,是不是也可以更人性化一些?
本报11月27日头版大标题《这位协勤员“告诉”交警:管好交通不靠罚》报道:在曾是交通最拥堵、事故频发的解放路地道桥口,离休警官白云生老人义务执勤17年来,坚持“劝告式”处理轻微违法行为,使这里成为“畅通路口”“平安路口”,从而颠覆了“好的交通秩序要靠严罚”这一被廊坊市交警系统沿袭了多年的观念。司机王满说,有的警察不是站在明处进行提示,而是藏在暗处等着给违章司机开罚单,一罚了之、不听解释。碰到这些谁没有抵触情绪?因此趁交警不注意时,就故意违法。“咱从良心上过不去,慢慢地就从不知不觉违章到不好意思违章了。”另一名受白云生老人“劝告式”执勤感染的司机则如是说。
是以罚款为目的还是以“图大家平安”为目的,老百姓还是能分得很清楚的。而两种执法产生的效果显然“就是不一样”。
《现代快报》11月21日报道说,在常州市火车站广场附近开车违章的司机,很可能会被民警请到“岗亭”,喝喝茶聊聊天。这类的“柔性执法”,效果似乎还不错,那里的一位的哥说:“只要去喝过一次茶的人,基本上下次就不好意思再违章了!这里的交通秩序越来越好。”
法,就是要这样的执法儿,不能只盯着司机的钱包,交管局又不是罚款局。
[ 发表评论 ]
查看评论>>
匿名
│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留言须知>>
进入论坛>>
[ 相关新闻 ]
·
“靠卡吃卡”是否合法——三问上海公交卡公司
·
交通部发文:严厉打击春运中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国家今年将重点审计铁道部
·
南京晨报:火车轮下,人命只值150元?
·
交通法规制定程序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