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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法官从“买官升迁”中悟出的“诀窍”
      来源:人民网   岳红   2006年12月07日 14时00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检察业务 
 “反腐败”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2005年,安徽省阜南县农民张子海历经9年的执着上访,“击倒”了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二庭原副庭长薛懿。而直接提拔他的原阜阳市中院院长刘家义也暴露出来,这位卖官的原院长一手培养提拔的多名庭长、法官纷纷落马,余震还波及了该市颍州区和颍泉区法院。

  民间有句俗话,叫“蛇出一窟,鳖出一窝”,因为这些动物要生存必须要营造出一种氛围,要相互依赖。而贪官也是这样,如果他的上下级都为政清廉,他们就没有生存的氛围和土壤,也就不可能生存。贪官从自己的升迁中“悟出”了诀窍,要升迁必须有金钱开道,金钱从哪里来,就要有一个不断“进账”的途径,于是就把目光瞄准了“同辈”身上。

  从刘家义身上就能看出,他利用的正是这种关系,自从自己当上了院长后,就没有停止过利用提拔干部来赚钱。薛懿送了钱,从助理审判员当上了副庭长;董炳旭送了钱,2个月不到,由副庭长摇身一变成了正职……更有甚者,只因送了钱,能让刘家义把其从助理审判员“保”到县级法院院长的位子上。时任阜阳中院助理审判员的何某,3次给刘家义送了6000元,何某就被任命为阜阳市中院审判员、经济审判二庭副庭长。此后,他又不断“进贡”,2003年经刘家义推荐,何某又被任命为某县级市法院院长。

  这就是一个腐败的利益链条,贪官因为“贪”的需要,他们就不可能培养提拔一些作风正派,为政清廉的人才,那样就会把他们的利益链条“卡住”,他们要“生存并生长”,就要不断栽培“接班人”,而提拔上来的这些人“压力”也很大,对上不仅要“心忠”,更要不断地“进贡”,“进贡”的“资源”哪里来,也只要对下接着贪,能卖官的卖官,不能卖官的就贪赃枉法,上面“培养”了他们,他们也接着“培养”,上下一连串的腐败链条就这样形成了,这也是现在反腐败中发现的“窝案”“串案”的根本原因,而监管的力度薄弱又为他们这个链条加上了润滑剂。

  以往人们在评论这种现象时总是认为我们的人事制度有缺陷,其实就现在的人事制度而言,只要相关领导和监督部门认真严肃地行使自己的职权,个别人的卖官行为是不可能得逞的。怕的就是不少贪官的同事“面子抹不开”,或明明知道有问题怕打击报复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因此,笔者认为在关系到干部提拔任用方面我们有必要实行一些措施,凡是领导班子同意提拔的,领导班子成员都要有一份责任,监管部门更要有一份责任,出了问题都要受到“连累”,把选拔干部对象的前途命运和领导班子及监管部门每一个成员前途和命运紧紧捆绑在一起,这样就“逼使”他们不会为主要领导的意识而左右,选拔一个干部既是为事业也是为自己,这样也才能有效地斩断一些贪官腐败的利益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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