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德钦县隆重召开记功表彰大会,为积劳成疾、因病去世的德钦县人民法院藏族法官格茸定主追记一等功。
1956年出生的格茸定主系当地藏民,1974年参加工作,198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78年8月,格茸定主从迪庆藏族自治州州委党校调入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1984年6月主动要求到德钦县人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是党和国家培养的优秀少数民族干部。2005年5月12日,年仅49岁的格茸定主因积劳成疾,不幸病逝。
格茸定主长期工作在云南海拔最高、条件最艰苦的基层法院,他心系山区人民群众,忠实地履行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格茸定主在法院工作20多年,所办理的案件没有一件错案,也没有一件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他在患病后仍坚持工作,把毕生的精力献给了党和人民法院的审判事业,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
在表彰大会上,云南高院党组号召全省各级法院广泛开展向格茸定主学习的活动:学习他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司法为民的崇高理想;学习他公正司法、清正廉洁的高尚职业道德;学习他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的拼搏精神;学习他淡泊名利、执著追求的职业风范;学习他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的坚强意志;学习他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的浩然正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