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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发布通知将对全国涉爆涉枪单位进行安全大检查
      来源:新华网   徐京跃、郑玮娜   2006年12月12日 09时03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 
 “涉爆涉枪”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记者11日从公安部获悉,为确保元旦、春节期间不发生重大涉及爆炸物品和涉及枪支弹药的案件、事故,公安部决定,从现在起至春节前,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涉爆涉枪单位安全大检查。

  公安部在近日发出的关于组织开展涉爆涉枪单位安全大检查的通知中指出,冬春时节历来是涉爆涉枪案件、事故的高发期,各地要立即检查涉爆涉枪单位是否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了相关许可证件,设置了治安保卫机构或者配备了治安保卫人员,从业人员中有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检查民用爆炸物品、枪支弹药专用仓库是否按照规定设置了技术防范措施,落实了值班守卫制度,充实了守卫看护力量,守卫看护人员有无脱岗现象。

  通知要求,要检查涉爆涉枪单位是否建立了民爆物品、枪支弹药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和流向登记制度,做到账目清楚、账物相符;检查本地区民爆物品和枪支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运行情况,涉爆涉枪单位是否将本单位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储存、使用民爆物品、枪支弹药的品种、数量和流向信息录入计算机系统;检查民用枪支(弹药)制造、配售企业是否按规定申报制造、配售限额,有无违法制造、销售行为,是否具备继续制造枪支(弹药)的设备和安全条件。

  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通知指出,公安机关要逐一登记造册,并责令限期整改;对从业人员中不适宜直接接触民爆物品和枪支弹药的,要责成所在单位调整岗位;构成违法犯罪的,要一律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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