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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开展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全面治理“五乱”
      来源:广西日报   2006年12月14日 15时01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环境保护 
 “城乡清洁工程”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治理“五乱”(摊点乱摆,垃圾乱扔,车辆乱停,广告乱贴,工地乱象),在全区深入持久开展“城乡清洁工程”的工作要求,把实施“城乡清洁工程”,治理“五乱”工作引向深入,南宁市委。市政府于12月13日发出通知,在全市统一开展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全面治理“五乱”百万市民大行动。

  通知规定,此次百万市民大行动的时间为12月15日(星期五)15∶00-18∶00。

  通知提出,要通过开展百万市民大行动,在全市形成全民皆知,全民动员,全民参与,全民行动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推进南宁市实施“城乡清洁工程“。治理“五乱”工作,努力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塑造“洁,齐,美”的区域性国际城市形象。

  通知要求:(一)各城区。开发区要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自治区党委书记刘奇葆重要指示治理“五乱”的通知精神,按照《南宁市开展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全面治理“五乱”百万市民大行动方案》要求,依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上下联动的原则,广泛发动,积极组织辖区内各机关,单位,部队,厂矿,学校,私营业主,个体工商户和广大市民参与大行动,广泛开展治理“五”宣传行动,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对道路,街巷,绿地,广场,单位庭院及每个家庭等进行全面清扫,重点清理各类市场。江河沟渠两岸,城乡结合部及企业内部等区域的卫生死角,对于造成“五乱”的不良行为进行劝阻,处罚,巩固和扩大治理“五乱”成果。(二)驻邕中直。区直单位和驻邕部队,全市各级各单位各部门以及广大市民要积极响应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号召,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服从所在城区党委,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的工作安排,积极参与大行动。(三)各城区。开发区和有关单位要以此次大行动为契机,强化宣传,明确责任,创新机制,狠抓治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努力提高市民清洁意识,使广大市民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逐步实现市容市貌环境治理的长效管理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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