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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联手再刹“政绩工程”风
      来源:法制网  陈晶晶   2007年01月17日 10时30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机关事务 
 “政绩工程”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五部门近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强化对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建设管理,提出政府投资的大型公共建筑,应立足国内组织设计方案招标,避免盲目搞国际招标。

  五部门在通知中指出,当前一些大型公共建筑工程,特别是政府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仍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一些地方不顾国情和财力,热衷于搞不切实际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不注重节约资源能源,占用土地过多;一些建筑片面追求外形,忽视使用功能、内在品质与经济合理等内涵要求,忽视城市地方特色和历史文化,忽视与自然环境的协调,甚至存在安全隐患。

  建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此次通知明确了方案设计的评选重点,对政府或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的大型公共建筑项目,参与投标的设计方案必须包括有关使用功能、建筑节能、工程造价、运营成本等方面的专题报告,强调防止单纯追求建筑外观形象的做法。

  此外,五部门要求,政府投资的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标志性建筑,应通过一定方式直接听取公众对设计方案的意见。大型公共建筑除依法公开招标,其方案评审专家应由城市规划、建筑、结构、机电设备、施工及建筑经济等各方面专家共同组成外,评委名单和评委意见还应当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方案评审的透明度。

  有关负责人强调说,中小型公共建筑建设的管理也亟待加强。对于两万平方米以下的中小型公共建筑,特别是社区中心、卫生所、小型图书馆等,各地要参照此次通知精神加强管理,保障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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