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信息网 ->
法律评论
-> 正文
— 新闻焦点 ———————
■
·
银监会召开首次部际联席会议...
·
最高检:药监局案是商业贿赂...
·
公安部发布春节公共安全提示
·
国家禁毒委公布2006年禁...
·
全国律协举行“2006年度...
·
中纪委监察部整顿派驻机构
·
北京监狱局春节前大规模赦罪...
·
我国拟筹建国家级预防腐败机...
— 本周法律评论热点 ———
■
·
中国法院网:“撞伤不如撞死...
·
四川新闻网:杨代莉案告破,...
·
人民日报:巨额罚款的背后是...
·
新京报:高中生嫖娼后举报:...
·
华商报:法官也上访,还怎么...
·
红网:7旬女贪受审撕裂多少...
·
四川在线:两个县委书记丢官...
·
华商报:红与黑撕裂的邱晓华
更多法律评论动态>>
— 新法速递 ———————
■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
山东省建造中船舶抵押融资试...
·
辽宁省锁具修理业管理规定
·
农村资金互助社示范章程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
农业部关于切实加强草原防火...
·
上海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
·
湖北省国资委出资企业对外担...
更多法律法规>>
— 最新论文 ———————
■
·
知识产权法哲学理论反思――知识产权制度为视角
·
近因原则:保险法未涉及的话题
·
侦查秘密原则初步研究
·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研究
·
英租威海卫的外来法、本土法与民间法
·
国际体育法若干基本问题初探
·
合作社公司化发展趋向:合作社的终结或是制度创新?
·
环境诉讼与当事人适格
·
论民事判决的既判力
·
论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
更多理论文章>>
四川在线:两个县委书记丢官是不学法的恶果
来源:四川在线
2007年01月23日 14时52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机关事务
“
书记丢官
”相关资料:
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看“彭水诗案”,蓝庆华因“批示”而丢县委书记:翻“莱仕德事件”,王伟因不“批示”停职检查。这“批”也不对,这“不批”也不对,那要掌握“批”与“不批”的度,就是要深厚的法律根底。
如果蓝庆华学了法,就不会对一位公民的善意批评进行“刀笔吏式”的深文周纳,并在此基础上罔顾法律程序进行拘捕,是假借法律之名侵犯公民的言论自由。如果王伟学了法,就不会对死人事件久拖不决,以致酿成恶性群体事件!
党的十六大报告早就提出:要“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及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人,又特别是领导干部肩负着带领群众进行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任,他们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起着关键性的作用,他们所处的地位使得他们的意识和行为对广大群众和事业发展会产生示范、导向等作用和影响,俗话说:“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因此要通过普法,增强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对依法办事的理解能力,帮助他们不断扩大知识面,了解法律程序,认识法律对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广泛而深刻的影响,树立法律意识,依法办事,避免瞎指挥和“拍脑袋工程”,从而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至关重要。
现在有些官员忙于觥筹交错,人来送往,到处打听人员的变动,醉心于升迁和人事的变动,对学习只是挂在嘴上、说在会上、不会落实在行动上。先教学习装装样,中心组学习过个套,蜻蜓点水,浮光掠影,走马观花。这怎么来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怎么来依法办事?面对突如其来的事情,只有手忙脚乱,不知怎么应对!心中没有“三砍刀”,怎能砍下“五山的材”? “批”与“不批”就没有了“度”,其结果就瞎指挥或不指挥,丢个官还是小事,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才是大事!
所以呀,“刀不磨,要生锈;人不学,要落后”是土话,也是真话,时刻加强学习才是立身社会的不败之根基!
[ 发表评论 ]
查看评论>>
匿名
│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留言须知>>
进入论坛>>
[ 相关新闻 ]
·
贵州省将严格控制和规范楼堂馆所建设
·
苏州园区法院通过网络视频直播开庭
·
北京二中院把握时机多种方式抓党风廉政建设
·
重庆法院系统将建立干部廉政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