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对于国民经济高速发展的贡献率恐怕不高吧?恐怕是和教育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相适应的吧?经济发展是建筑在教育发展的基础之上,经济发展得益于教育发展,恐怕很少有人主张和支持这些观点吧?科学技术相对于经济的关系而言,恐怕和教育同样处于如此尴尬的境地吧?离开了教育和科技的经济发展,恐怕不是良性模式吧?
聘任制解决的是教师的法律地位及与所在单位相互关系的问题,而不是什么单纯的“进出”问题。公务员并非聘任,难道就没有“进出”问题了?
在汉语中,聘是请的意思。聘任就是请贤人任职的意思。因此,从终极意义上来说,社会上所有的工作岗位(除了个体工作者,因为自己无所谓聘任自己)都是或应该是——聘任制。
聘任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任期。任期是有限的,而不是无限的。古人有云:请神容易,送神难。能请进来,就应该能送出去。连国家主席(令人费解的是为什么不包括中央军委主席?)都有任期,且不能突破连任限制,何况普通岗位乎。但是普通岗位却不一定有“连任”的限制,如果双方愿意,不断地延续任期,完全可以转化为“无限任期”。但前提是——双方愿意,如果任何一方不愿意,都有可能分道扬镳。这很有一点婚姻自由的感觉。以往,出于种种原因,离婚仅仅停留在理论层面,即使双方没有感情,也得迫不得已凑合过下去。谁要是主动提出离婚,谁就是大逆不道,谁就是无情无义、忘恩负义,一定会遭人唾弃。其结果,离婚权——被闲置了。
流水不腐,尽人皆知。其道理,理应普遍适用。试问:为什么作为国家公器的国家机关不实行聘任制?我看该文所述的教师聘任制的理由、目标、意义完全能够适用于公务员队伍,而且公务员作为全体国民的“公仆”,最应该、最有理由面向全体国民敞开大门——吐故纳新、择优录用、适时调整、合理流动、裁减冗员、精简队伍。但愿教师队伍的聘任制不是决策者的——“割须弃袍”、“削发代首”。让我们期待着。
请全体国民清醒地意识到:义务教育的义务主体是——国家,而不应是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教育的本质是对受教育者身、心全方位的培养和提升。受教育是受教育者的个人事务,他人(包括国家)无权干涉,受教育权由受教育者(或通过他的监护人)自由处置。
前不久,在上海出现的“孟母堂事件”,上海市教委工作人员对义务教育的理论解说,实在是荒唐得可以。此外,部分专家的摇旗呐喊,也着实令人遗憾(限于内容,理应专文探讨)。感谢媒体的敏感和推波助澜的作用,只可惜没有一个清晰的声音利用这一机会对全体国民进行一次生动的教育观的教育。我想这一事件会以悲剧的色彩永载中国教育发展史册。至少,我们看到了曙光。
请全体国民再次清醒地意识到:国家教育经费投入不足,就是国家失职,就是国家不作为,就应该追究国家违法责任。
聘任制与解决教育经费投入不足和改善教师待遇——毫不相关。
在人员流动的问题上,在中国足协注册的球员的转会制度,作的可能比较充分。目前,如果要让猎头公司从事教师转会业务,非饿死不可。可悲的不是教师的价值还未被发现,而是教育人才尚未实现市场化。
竞争,从何谈起?相对于所有的外部资源而言,在学校内部如果说是在“增量”(或是正常的新老交替)部分进行,还是简便易行的。如果说是在“存量”部分进行,那可就——麻烦大了。只有两种竞争都做到了,才是充分的竞争。
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到底应该干什么?是从事管理工作,还是从事教育工作,一目了然。
世间无伯乐,才会变“相马”(节约成本,但需高超技能)为“赛马”(费时费力,但客观公正)。况且,千里马也过于稀缺,大多属于“平庸”之马,还是“拉出来遛一遛”,方才比出高下。
在中国,真可谓:万般皆下品,惟有做官高。在学校中也不能例外。如果说学生不尊重教师,是不懂事理。那么如果国家不尊重教师,就是不可理喻了。
中国善于搞“举国体制”,善于建造“国家队”。集中优势兵力——固然是其优势,但这仅仅是相对于国家外部而言,对内则是——集各家之所长,成一家之正统。只有“国字号”才是嫡亲,其余皆为“庶出”。真是厚此薄彼呀,令人心寒呀。好像只有国家利益重要,而普通社会主体的利益当然次要。所谓的重点大学、“211”工程,都是“钦点”的,“御封”的。为什么不是靠自我发展自然形成呢?为什么要借助外力(国家)赢得优势地位呢?为什么非要官方认定而不是市场投票呢?其实,公立高校都是亲娘生的,没有后娘养的,如此的差别待遇如何服人呢?私立高校倒也清爽,“不和你一锅搅勺”,没有“分肥不均”的困惑,只是颇有“非婚生子女”的感觉,始终得不到无差别的“国民待遇”。全是政策——惹的祸!
该文对目前高等学校中普遍存在之诸多怪现象的描述,比较客观,也是显而易见的。恰如,“皇帝没有穿衣服”一样,只有不是只有一个小孩子才敢于将事实说出口之时,只有民众的力量足以对抗皇权之时,只有皇帝本人不再愚昧、唤醒廉耻之时,皇帝才有可能穿上衣服。对,的确需要如此之多的必要条件,因此也就注定要经过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被发现的问题才有可能真正解决。要不,我们一步就可以跨入“共产主义”社会了。要不,西方一些国家几百年的高等教育的积累——就不成其为积累了。要不,“生产关系要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这样的原理——就作废了。
面对中国的教育改革,明知其不可成(功)——而为之,这就是无数学人的宿命。他们不是违背规律执意建造永动机的狂徒,他们分明就是——移山之愚公、填海之精卫、穿石之滴水!一个个体的一生可能很难与一个宏大的目标相匹配,但他们注定与伟大同行。
让教师(从学校领取酬劳的人)成为学校的所有者——多么新奇的思路。但是,为什么不干脆让学生(向学校支付费用的人)成为学校的所有者呢?岂不快哉?难道不更具有合理性吗?看来该文作者还是隐约看到了问题的症结:学校的所有者不清晰,甚至根本就是缺位。但其解决方案于理不合。教师可以扮演的是学校的外部关系人(相对于学校的所有人),与学校之间除了达成普通的工作契约关系之外,只要能够形成组织化的共同体(例如教师工会,在更为广阔的地域范围还可成立教师公会),其整体意志就足以影响甚至改变学校(所有人)一方的以往一向“我行我素”的单方意志。教师的唯一出路就在于——团结。同理,学生也可——照方抓药。在校园里,学校(所有人)将不会再“独步天下”,而会形成与教师、学生的——鼎足而立之势。稳定的三角结构,想不和谐——都很难。
其实,教师对拥有学校的管理权,可能并不“感冒”。他们真正关心的是自身权利的实现——学术自由,教学自治。如此,就足以充分调动教师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阻碍将教师定位为公务员的原因恐怕不是财政负担吧,除非现行体制中教师得不到工资或只能得到与付出不相适应(当然还要和社会的总体工资水平相适应)的工资。公务员的本质是——公仆,为全体国民服务。这就从根本上与作为只为特定人群提供服务的教师区别开来。教师不是公务员,不仅不会降低其身份,而可能恰恰相反。与国家权力的关系是决定公务员身份的关键。
“一旦将教师纳入《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则无疑是对教师地位的贬低。”真是语出惊人!冒天下之大不韪!在“捍卫”教师“神圣”地位的同时,置全国其它各条战线上的劳动者于何地?“自吹自擂”不应出现在严肃的理论文章之中。众人皆知:劳动者只有社会分工不同,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所有的劳动者——在劳动面前人人平等。包括公务员在内,教师、医生、护士、记者等等“三百六十”行,皆属劳动者的行列,作为劳动者的属性是完全一样的。分类管理,甚至分类立法(其实都是《劳动法》的特别法),只能说明其差异性、特殊性,而绝无等级之别。
关于劳动时间的问题。众人皆知: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请问:类似于戏剧、曲艺等登台献艺的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又如何认定呢?恐怕属于“弹性劳动时间”的职业还有很多吧。
关于聘期的问题。教师职业的特殊稳定性的理由并不充分吧?众所周知:一位大学教师面对一个班级所讲授的一门课程通常不会超过一个学年(中小学教师中的班主任当属例外)。短暂的周期(又会进入下一个轮回)就决定了连续性的期限不会很长。
“教师为社会提供的是公共产品。”未见得吧?因材施教,恰恰要求教师要区别对待,针对每一个学生提供特定的、个别的、具体的、与众不同的教育服务。“大拨哄”一样的集体定制式教育模式,恰恰违反了教育规律。给五百人上大课,那已经不是真正的教育了,而是——宣讲。
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他们是在具体实现国家的义务教育的义务。他们是一类较为特殊的劳动群体。
受到公法监督、制约的合同,并非就是公法合同。“不是一般的劳动合同”,恰恰就证明了——是一种劳动合同。这些观点,都不能证明教师聘任合同是公法合同。
教师申诉,其实质是在未来建立完善的权利救济机制之前的替代产品或过渡产品。并不能由此推断出,“教育主管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教师之间存在着一种特殊的关系,可以也应该以行政法上的公法原理来分析和探讨。”
何为教师资格?如何解说作为教师应当具备的资格?恐怕没有严格执行的标准吧?历来教师不被看成是一种独立的职业,成为教师从来不需要“额外”的条件,只需本专业(即即将从事教学的专业)达到一定水平即可。教育本身是不被认为是一种“专业”的。因此必然的结果就是,在中国真正的教育是不存在,有的只是各专业知识的传播。在中国大学里,真正的教师是不存在的(师范专业的教师除外,但通常仅限于中小学教师),存在的充其量可以称之为学人或学者。也许很多人根本就不认为教师和学者之间有什么不同,甚至认为:无能之辈搞教学,技高一筹搞科研。呜呼,中国的科研未见长进,教学是不折不扣的“凋零”了。没有人以教学为理想、为目的、为专业、为事业,教学倒成了高校教师的“副业”——因为很有没面子,很没有“技术含量”,甚至很没有收入。当然,这首先是教育界自身的——自我错位使然。教学是奉献的,是给予的,是利他的。而科研则是企图回报的、获益的,是利己的。多数人想作(抛开能力不谈)“千里马”——多风光呀,很少有人想作“伯乐”——多寂寞呀。当多数教师选择“趋利避害”之后,教育也就必然“变味”了。多数人的选择就是现实的行为规则。各种利益机制、评价机制应运而生,进一步“恶化”教学的外部环境,使那些“预备役”教师和心存疑虑的教师最终都会主动或被动的“走上贼船”。客观地说,目前之中国,搞好教育(普遍提高国民的基础素质)相对现实,比搞好科研(在尖端领域有所突破)的实际效果和产出——要大得多!!!毕竟,教育事业直接受益的是学生,最终受益的是国家。而作为现实科研的结果,可以比较清楚判断的是:在大多数情况下,直接受益人是科研者本人,至于学生、社会乃至国家是否在短期或者长期之后获得利益——很难说清。国家理应认清这一基本态势,充分做好——宏观调控。
科研与教学是“双翼”或“双轮”的比喻——并不恰当。关键什么是科研?重复(不论是他人还是自己)肯定不是科研。科研的结果还不如现有的结果就更不是科研。科研的本质是——突破。突破谁?突破什么?肯定不应是自己(除非自己是世界第一高手,概率极低)。 而应是他人。什么范围内的他人?教研室、院系、本校、本省市甚至本国?只要不是国外有意的技术、信息封锁,范围理当是——全世界、全人类。社会科学复杂一点,既有普遍规律(不多,也很难发现),更有因时空差异而形成的特殊性。因此发现、回答、解释现实中存在的特殊问题,可能就是科研的目的。可是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决不应是——纸上谈兵。书斋里的教师要完成以现实生活为内容的课题,谈何容易。这不是逼着巧妇去作无米之炊吗?上到国家级、省部级课题,下到学校级、院系级课题,题目虽然响亮,可是承担课题的人员所身处的位置却——离题万里!除非只作“空对空”的文字游戏。其实,教师的真正专长就是教育,除非课题本身就是教育问题。
夸张一点说,教师根本就不是科研的——恰当主体。但是教师的智力资源不可否认,只是需要建立一种崭新的体制,在科研活动中可以借助于这种智力资源,而不是以此种智力资源为主导,甚至独立展开。例如,科研首先要有“购买方”——即现实的需方,而不是由国家作为“冤大头”,随意拨付科研经费,任其“挥霍”。科研工作者不能“自卖自买”,进而也就不能“自吹自擂”。中国目前的科研现状,用“大量的耗损、浪费、闲置甚至侵吞国有资产”来形容,可能非常恰当。
我们需要鼓励和强调的是教师的自我“修炼”,不能原地踏步。自我“修炼”与所谓的科研——毫不相关。自我“修炼”的本质是不断提升自我素质,参照物主要是自我,如果能够超越同行当然更好。底线是教师所面对的学生,如果教师的水平已经不及学生,其后果可想而知。
教育他人与教育自我,这可能就是教师的“双翼”或“双轮”吧!
是到了该清醒反思的时候了,是到了该迷途知返的时候了。我们对教育的真谛的理解——可能太片面、太肤浅了。
所谓的发表论文制度,可能是中国学界“最大的丑闻”。论文本应是实力的最佳代表,其证明力和说服力远远优于所谓的编著甚至专著,论文——为王。现实中,谁不想证明自己拥有实力呀?谁肯真诚的承认“技不如人”呢?恐怕没有。可是有实力的(自然是相对而言)人毕竟是少数,而评价制度却偏偏——“逼良为娼”,无视相对优势原理,不加区分的一刀切,凡教师评价或晋升都要拿论文——说事儿。于是乎——论文满天飞,达到了铺天盖地的程度。物以稀为贵,多如牛毛就肯定不值钱了。自然的结论:论文是没有实力的表现。一个朋友和我开玩笑:“您的论文有多少斤了?”我狂笑不止——多么生动、贴切、机智、幽默的比喻啊!论文已经和大白菜相去不远了。即使如此,所有的学人依旧——乐此不疲,恐怕更多的是苦笑吧。集体上贼船,贼船也便没有了“贼性”。大家都没穿衣服,谁还说谁呀。这就是教育界的惊世奇观——集体“裸体”。
由谁根据什么标准来评价教师的业绩呢?专家还是学生,这是一个问题。所谓的专家是专业领域专家,而不是指教育专家,所以只能是看“官样文章”,以文字记载的科研成果为凭据(往往最终起决定作用,假如不算“潜规则”的话),至于活生生的教学,则抛在脑后。更有甚者,评价人与被评价人的专业领域可以相差十万八千里(外行评价内行),其正当性值得怀疑。其实真正起作用的是“地球人都知道”的——潜规则。对,一切天花乱坠、精妙绝伦的法治,在“润物细无声”的潜规则面前,无一例外都注定要——败下阵来。潜规则才是中国人实际的、鲜活的行为规则。的确,潜规则没有法治——赏心悦目,谁让中国人“好面子”呢,于是只好集体从事(但个别进行)——“地下工作”。
学生理应是唯一具有评价资格的人选,但是:1、众口难调,因为我们的教育不是具体的、个别的针对每一个具体学生而展开的。2、缺乏理性,更多感性。学生之所需,未必真正符合其根本意愿。所以学生评价的结果可能会不恰当。
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呜呼,教师:天下谁人能识(客观、恰当评价)君?
由学校安排的专业进修或学术休假,是为了让马儿跑得更快而必须喂的草。可叹的是,面对扩招学生而不同比扩招教师的局面,学校已经精明到学会如何做到“控制成本”、如何做才能“利益最大化”。如同资本主义发展早期,工人的收入只够维持工人自身的简单再生产,而资本家在榨取工人最大化的剩余价值的同时,实现了自身的扩大再生产。为了节约成本,学校将不能省略的也省略了。又让马儿跑,又不给马儿草——最终伤害的将不是马,而是马的主人。
面对教师开放性(普遍而非特权)的“持续的学分制在职进修课程”——精妙的设计!这至少让渴求上进的教师有了较为固定和可行的进阶之路,哪怕学习时间和经费由教师“自行解决”。教师的自我教育(也就是终身教育)也是需要借助于外部资源和条件的。“教师进修班”就是实现此种目的的制度化产物。
没有十年以上一线教学经历的人,出任大学校长——免谈。看似不是问题的要求,恐怕未必现任校长都符合吧?此外,学校的党委书记呢?
我很感兴趣该文提到的“教学商榷制度”,未能阐释,不知何意?
教师不是万能的,必须对其准确定位。关于“外出调研制度”(指教学以外事项)值得商榷。谁都想——既读万卷书,又行万里路。那只是逍遥自在的公子王孙才可以实现的梦想,而不是窘迫、忙碌的普通教师可以企及的。调研的时间和经费障碍已经难以逾越,关键的是调研的功效肯定不佳。俗话说:一心不能二用,术业有专攻。必须建立整合资源的意识,强化分工的同时,深化合作。远比“半瓶子醋——瞎咣当”要强太多。
本人“有幸”在作了八年北京市基层公务员之后又作了六年北京市普通高校教师至今。客观而言,公务员是简单脑力劳动+轻度体力劳动,而教师则是复杂脑力劳动+轻度体力劳动。公务员的工作——轻松愉快,而教师的工作——重任在肩。公务员是——熬年头、混日子,而教师是——重积累、待收获。公务员是——世俗职业,凡人皆可为,而教师是——高尚职业,没有金刚钻儿就别揽瓷器活儿。公务员强调服从、听命、甚至效忠,而教师则强调创造、质疑、甚至革命。公务员以获取权力为人生目标,教师以独立思想为价值取向。物质待遇——显然公务员要高。精神享受——公务员望尘莫及。这两种岗位的工作状况和压力根本不可同日而语。以上仅是一般的理论概括和本人感想。在现实中,公务员与理论概括基本吻合。而教师的实际情况与理论概括则有较大出入,有相当一部分教师已经混得与公务员相差不远了,以至于难分彼此。
片面的强调提高某种职业从业人员的待遇,就象要人为抑制某种商品的价格一样——荒诞不经。工资或商品价格是由市场或最终是由市场所决定的。意念或想象(尽管“理由充分”)是不能解决待遇问题的。君不见,在民办教育市场(考研班、英语过级班、司法考试培训班等等)或专家、学者的“走穴”活动中,还是很尊重——价值规律的。
学校改革的阻力主要不是来自教师,而是行政管理人员。因为他们根本就不懂何谓教育,根本就不懂他们与教育、他们与教师是何关系。没有上过讲台的人,请不要留在学校里。或者干脆明确——没有上过讲台的人绝对听命于、服从于上过讲台的人。相对而言,教师是“主”,行政管理人员是“仆”,在学校里——教师至上,就这么简单。恰如:“最卑微的国民也是主人,最荣耀的元首也是仆人”一样,最低(资历)的教师也比校长——大!否则,就是好经,也会让歪嘴和尚给念歪了。
教师的权益受损,侵害主要来自于校方。应该建立完善、公正的教师权益救济机制,这简直就是多余的废话。虽说是废话,但还是要说,因为到目前为止,相应的救济机制还——未见踪影(让所谓的“申诉”制度——见鬼去吧)。归根结底——教师还是一盘散沙,软弱无力。全体教师的命运居然操纵在某个或某些学校的行政管理人员的手中,这简直就是——天大的笑话!世界级幽默!
学校,你的别名叫——衙门。
当所有的大量求职者都拥有博士头衔的时候,博士学位证书就是——一张废纸,根本起不到取舍标准的作用。看来还要寻找新的选择标准。怕只怕,达到可能寻找到的新标准的候选人不一定具有博士学位。
开放的、普适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打开人类“精神枷锁”的钥匙!工作人员与工作单位之间的人身依附关系,直接决定了工作人员——丧失独立意志与人格。
看似平静的社会,是以“阉割”人类的灵性为代价的!!!
误人子弟——好大一顶帽子呀。恐怕在社会多元的背景下,连误人子弟的标准也模糊了吧?很难说清楚到底是“学究教师”还是“务实教师”会误人子弟。我看,还是给大学教师“减负”吧,面对的都是成年学生,都可以对国家、对社会负责任了(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也理应对自己负责任吧,对自己的命运、自己的选择、自己的识别能力负责。任何忽视培养学生此种责任意识的教师,可能正在——误人子弟。因为教育工作实在不是超凡脱俗的职业(否则,很可能也被特权人物所垄断了),所以教师也就实在不是超凡脱俗的人。我想,所有走进校门之前的学生,都应该先明白这一点。
试问:有没有“误己子女”的父母呢?假如有,又该当何罪呢?
“一位能不断充实自我,吸收新知,改进教学方法的教师,是可以赢得尊重的。”说得多好呀。我扪心自问:这不正是我的写照吗?可是令我困惑的是:我还从来没有赢得最应该赢得的相关人群应有的尊重。也许是我的自我感觉太良好了,也许是我对外界的友善感知太麻木了,也许是评价我的人群的评价标准对我来说太高了。也许,我应该忘记这句“名言”,干自己该干的事情去。
在这个世界上,奉献——是不存在的。所谓的“奉献”不过就是“付出”或“投入”的——美丽代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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