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信息网 ->
公安动态
-> 正文
— 新闻焦点 ———————
■
·
银监会召开首次部际联席会议...
·
最高检:药监局案是商业贿赂...
·
公安部发布春节公共安全提示
·
国家禁毒委公布2006年禁...
·
全国律协举行“2006年度...
·
中纪委监察部整顿派驻机构
·
北京监狱局春节前大规模赦罪...
·
我国拟筹建国家级预防腐败机...
— 本周公检法司热点 ———
■
·
北京刑警首次佩戴CID警帽...
·
公安部:4月1日起小车驾照...
·
公安部:逐步建立城乡统一户...
·
公安部发出A级通缉令 缉拿...
·
公安机关将公开招聘警察 部...
·
全国公安民警2007年1月...
·
公安部发言人称:近期连发灭...
·
周永康在会见第五届“全国十...
更多公检法司动态>>
— 新法速递 ———————
■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
山东省建造中船舶抵押融资试...
·
辽宁省锁具修理业管理规定
·
农村资金互助社示范章程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
农业部关于切实加强草原防火...
·
上海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
·
湖北省国资委出资企业对外担...
更多法律法规>>
— 最新论文 ———————
■
·
知识产权法哲学理论反思――知识产权制度为视角
·
近因原则:保险法未涉及的话题
·
侦查秘密原则初步研究
·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研究
·
英租威海卫的外来法、本土法与民间法
·
国际体育法若干基本问题初探
·
合作社公司化发展趋向:合作社的终结或是制度创新?
·
环境诉讼与当事人适格
·
论民事判决的既判力
·
论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
更多理论文章>>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文明窗口建设“六不准”
来源:公安部
2007年01月26日 10时52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
“
出入境管理
”相关资料:
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一、不准违反规定未经面见申请人即受理并颁发出入境证件;
二、不准擅自减少、变更工作流程或一人包办多个工作环节;
三、不准为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出入境证件;
四、不准损毁、藏匿、伪造、变造出入境档案材料;
五、不准向申请人乱收费;
六、不准强迫申请人接受垄断性的办理出入境证件照像、复印等收费服务。
民警违反上述规定,一律暂停本岗工作。违反第一、五、六条规定,情节严重或者影响恶劣的,给予记过(含)以下行政处分,调离窗口岗位;情节特别严重或者影响特别恶劣的,给予记大过或撤职处分,调离出入境管理部门。违反第二、三、四条规定的,给予撤职(含)以下行政处分,调离出入境管理部门或者辞退;情节严重或者影响恶劣的,给予行政开除处分。多人集体违反上述规定的,从重处罚。
民警违反上述规定的,按照追究领导责任的相关规定,对所在单位直接领导、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给予行政处分,并视情在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全国公安机关进行通报。单位违反上述规定的,在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全国公安机关进行通报,给予该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记大过(含)以下行政处分,并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所属公安机关分管领导责任,对情节严重或影响恶劣的,该单位主要领导应予以撤职或免职,并调离出入境管理部门,所属公安机关的主要领导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作检讨。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所在单位或所属公安机关能主动纠正或查处,及时挽回影响的,可减轻或免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瞒报拒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从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 发表评论 ]
查看评论>>
匿名
│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留言须知>>
进入论坛>>
[ 相关新闻 ]
·
农业部关于切实加强草原防火工作的通知
·
西安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恶意煽动民工讨薪
·
新京报:广州废除公处值得每位执法者学习
·
广州公处大会现场涉案人员首次集体缺席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即将实施 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负责人...
·
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部署贯彻护照法
·
我国将实现出入境管理内外法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