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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城管与违章者站到同一战壕的心态分析
来源:四川新闻网 左黎
2007年01月29日 13时4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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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工商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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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幸福指数”原本是社会学家的事儿,当然,由于幸福的“量化”需求,经济学家、统计学家也时常发表高见。然而,我的“幸福指数”研究却缘于一句城管忌语,由于闲来揣摩这条不登大雅的忌语,竟至误入歧途,混迹“幸福指数”的研究行列,实是无心之罪。
这条忌语出炉于近日颁布的城管行为规范,全称为《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暂行)》。该规范对城管人员着装、用语等八方面作出详细规定,并明令杜绝“我也没办法,大家混口饭吃”等执勤忌语。(《新闻晚报》1月25日)
说实在,作为上海市民,对于城管人员这则“混口饭吃”的口头禅,确实不感陌生。平日出门,路上总要碰到几起城管纠纷,大致不过是城管人员与违章行人或骑车人之间的小冲突。有时倘若闹得稍微大了,违章者不愿听从管教,或至双方上升到口角、嗓门渐高之际,便常听到城管人员搬出这句口头禅——而往往这话也果有春风化雨之效!违章者听了,虽然嘴里依旧咕嘟些闲言碎语,脸上也还留着些怒气,然而脚底不知何时,已然悄悄退后几步。于是双方相安,旁观者也终于换上一副释然的表情,大家气定神闲,单等绿灯放行……
这样的情形看得多了,也便习以为常。不想今日看到这则“魔力口头禅”竟成忌语,这才引发了我的顿悟:这样一条广受喜爱、也果有奇效的执勤用语,竟被明令禁止,当然是由于其中包含的“画外音”,实在与城管人员的角色很不相符。
试想,“我也没办法,大家混口饭吃”,这话什么意思呢?首先,我是没办法才来管你的,迫于无奈。我作为执法人员,对你是否违章,或如果违章是否应劝阻或制止,原本没有兴趣,或至少不愿发表意见。也就是说,我对于我执法人员的身份、以及由此产生的职责和威严,从心底里并不认同。那么,我靠什么来应付差事,至少让你别捣乱,大家好过些呢?这正是后一句:大家混口饭吃。我和你一样,都是混饭吃的小民,彼此彼此,寒来暑往的,都不容易。您也替我想想,是不是这个理儿?
这样的一篇“画外音”,表现了城管人员与其执法角色的“错位”,遭遇“忌语”的命运原不足怪。然而,事情似乎并不如此简单。请问:那些违章者又该如何看待呢?换句话说,违章者的什么心态所造成的一种“集体语境”,使得城管人员不敢、不愿,或不足以依靠法律的力量,而是要付出感情的投资,与违章者站到一个战壕里去,才能完成原本应由法规的严肃所完成的职责?
那么,交通法规的严肃神圣哪里去了呢?违章者为何愿意参与、并乐此不疲于这样一种于己无益的违章行为?以我的人生阅历和经验,这个答案并不深奥:人们愿意做一件事,并不厌其烦、不计报酬地做一件事,甚至还愿冒点小小的“投资”(比如生点本来不必的闲气、说些本来可以省下的话)和“风险”(近期,上海市对交通违章严重者加大处罚力度,除罚款外,还可能通报单位,极少数人因此丢掉工作),多半是因为那件事可以带来难以取代的幸福、满足感。换句话说,那件事的“幸福指数”比较高。
于是得出了我的研究结论:对于普罗大众,违章的“幸福指数”有多少呢?应该是一个较高的数值。而对于步行者、骑车人占大多数的底层人员来说,其值更应高于社会均值。
为了论证的严密而计,这里简单赘述一下这种现实生态的成因。普罗大众、尤其是社会底层人员,他们对于关乎人人的规范、章程的制定缺乏知情权、更遑论参与意见的权利,由此形成了对于这些规范、章程的天然逆反心理,这其一;其二,规范、章程,甚至是更高等级的法律法规,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缺乏公正性。“州官放火,却不许百姓点灯”、“刑不上大夫”的现象比比皆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多停留于纸面,由此造成人们对于法律法规严肃性的怀疑;而其三,交通违章作为一种“成本”、“风险”最小的违法方式,正好可由此宣泄小民对于“法”的怀疑、不满,填补小民在生活中所常遭遇的种种不公——当然这种“填补”不过是麻痹自己的错觉,既于己无益,又产生了更大的社会无序现象。
总之,违章的“幸福指数”偏高的现象,虽然只是现实生态中无关痛痒的小事,却关乎法规制度的透明和公正严肃性。窃以为不好只把一句“混口饭吃”拉出来顶罪,便可一“忌”了之。况且,违章尚可用城管忌语来对付,而那些近年大量出现的反抗社会不公、法制不明的违法现象,又该到哪里去找替罪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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