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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武夷山市检察院提出监外执行工作新思路
      来源:正义网  李运生、连晓光   2007年03月01日 11时22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检察业务 
 “监外执行”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监外执行检察工作涉及面广、监督难度大,它涉及到法院、公安、监狱、看守所等机关,因此,福建省武夷山市人民检察院 监所科为进一步做好监外执行检察工作,提出2007年监外执行工作新思路。

  一是必须充分发挥当地政法委的协调作用,加强与法院、公安、监狱、看守所等机关部门的沟通,确保监外执行罪犯在监外执行过程中各个环节都处于检察机关监督之中;二是应制定一定的处罚措施,对那些不到当地派出所报到,或报到后没有每月到当地派出所汇报思想情况的,或外出不请假,或请假到期后不续假的,要对该监外罪犯进行相应的处罚。三是加强与上级监所检察部门、本院有关科室及当地政府的联系,互通信息,遇到困难及时报告,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同时还要根据高检院规定,设立监外执行检察台账,定期汇报相关材料,让所有监外罪犯都在监所检察部门的监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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