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信息网 ->
国家立法动态
-> 正文
— 新闻焦点 ———————
■
·
物权法企业所得税法审议成今...
·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
·
物权法草案经过7审各方认识...
·
计生委:名人富人超生将不能...
·
上海社保案部分涉案干部受到...
·
民商新型案件司法解释将出台
·
2007年两会将延长会期讨...
·
王振川:重点查办群众反映强...
— 本周立法动态热点 ———
■
·
劳动合同法草案争议再起 ...
·
三大诉讼法修改均有进展
·
劳动争议处理立法列入200...
·
物权法草案第七稿已完成
·
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将修改民...
·
最高法院拟修改《中华人民共...
·
司法部确定今年法律援助重点
·
最高法、最高检出台涉油犯罪...
更多立法动态动态>>
— 新法速递 ———————
■
·
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
·
上海市在沪外国人集体宗教活...
·
天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
·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行政...
·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
·
山西省企业负担监督办法
·
陕西省人民调解条例
更多法律法规>>
— 最新论文 ———————
■
·
法国2006年6月30日数字信息网络的立法过程和草案内容(下)
·
法国2006年6月30日数字信息网络的立法过程和草案内容(上)
·
论民事诉讼审前程序
·
浅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的法律地位和机构性质
·
论司法中立
·
冲突与统一――中国古代社会中的亲情义务与法律义务
·
从规范到运作――论民事诉讼中的检察监督
·
关于《物权法(草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
当前物权立法中几个值得关注的理论问题
·
民事诉讼契约的意义追问
更多理论文章>>
物权法企业所得税法审议成今年人大会议焦点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赵杰、陈黛
2007年03月05日 10时00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民法民诉
财税审计
“
物权法
”相关资料:
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
企业所得税法
”相关资料:
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十一项议程、两部重要法律案、六个报告……历时12天的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将在今天至3月16日在北京举行。
今天上午9时,大会将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将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
根据会议议程,会议将审议六个报告,即政府工作报告、国务院关于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国务院关于200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同时,本次会议还将审议物权法草案和企业所得税法草案两部重要法律案,审议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审议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两个办法草案。
历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七次审议、审议次数创立法史之最的物权法草案将在本次会议上接受审议。大会新闻发言人姜恩柱昨日表示,目前,各方面对物权法草案的基本原则和主要规定,认识已经趋于一致,草案已经比较成熟。
姜恩柱表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市场主体都处于平等地位,享有相同权利。“至于非法的财产,当然不受法律保护,这是不言而喻的。”他同时表示,民法上讲平等保护,不是说不同所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是相同的。
关于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姜恩柱表示,总体上不会对外资企业产生大的影响,也不会影响它们到中国来投资的积极性。
他进一步解释称,企业所得税法草案中并没有全部取消税收优惠,而只是将优惠原则从过去以区域优惠为主转变为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
同时,为缓解新的税法出台对外资企业税负可能有所增加的影响,在本法通过实施后的一定时期内,中国还将对老的外资企业实行过渡性安排,采取必要的措施,充分考虑它们的利益。
其次,税收优惠不是外商考虑是否来投资的唯一因素,社会稳定局面、经济发展速度、对外开放程度、市场容量以及劳动力成本等诸多因素都是他们在投资决策时考虑的重要条件。
姜恩柱昨日还表示,目前,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是220多件,在2007年立法计划全部完成后,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将达230件左右,所以,“本届任期内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目标将基本实现”。
[ 发表评论 ]
查看评论>>
匿名
│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留言须知>>
进入论坛>>
[ 相关新闻 ]
·
物权法草案经过7审各方认识已趋一致
·
多宝鱼养殖户上海正名诉讼遭拒 裁定书装满三箱
·
税务总局:税务机关已经掌握大多数高收入者信息
·
山西省企业负担监督办法
·
四川在线:厘清“原罪”,为物权法开路
·
2007年两会将延长会期讨论物权法草案等
·
人大代表将提前讨论物权法草案企业所得税法草案
·
企业所得税法公布前注册的外资企业享5年过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