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大学教授黄席樾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将提出《关于立法制止“垄断福利”的议案》,从法律的角度来拧紧垄断福利的阀门。黄席樾代表建议:制定全国统一的防止和制止“垄断福利”的法律或行政法规,尽快出台《反垄断法》。(3月4日《华商报》)
一个月交很少一点钱,可以随意用水电;利用行业的垄断性,随意发放大额奖金补贴……这种靠山吃山的福利被人大代表称为“垄断福利”。事实上,诸如此类“慷公家之慨谋私人之利”的种种表现,在现实生活中是很多的。像电信职工免费通话、公交职工免费乘公交车,铁路职工免费乘火车,银行职工免息贷款,教师子女低分入学,医院职工看病不用挂号……垄断性行业内的职工及其家属利益均沾,长期心照不宣。
我们知道:大多数垄断性行业属于政府投入和补贴的公益性公共事业,掌握着社会资源。往往是除此一家,别无分店。“垄断福利”成了某些垄断业职工的“免费午餐”,费用可是要打入成本的。成本的“水”涨了,产品价格的“船”就高了。到头来,为“午餐”买单的是消费者。即使价格暂时不涨,费用由政府“买单”,最终还会转嫁到公众头上。
全国政协委员温克刚说:“垄断性行业形形色色的福利,本质上就是一种腐败”。“垄断福利”可能不牵涉任何私下里的交易,可比传统腐败危害更大,因为这种腐败往往牵涉到一个行业,一个部门,一大群人。“垄断福利”腐败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遏制,扩大蔓延就会从根本上破坏党和政府形象,动摇群众基础。因而制止“垄断福利”,对于净化社会风气、推动公平合理的市场经济体制建设事业意义重大。
预防和制止“垄断福利”是当务之急。前提是必须要完善相关制度、法规,使垄断业、职能部门和公众的监督有法可依。因此,黄席樾提出的《关于立法制止“垄断福利”的议案》,代表了公众的心声,符合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现实需要,有利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我们期待《反垄断法》早日出台,发挥法律的引导、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等作用,对垄断业的收入予以严格约束,以拧紧“垄断福利”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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