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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九江市出台规定:禁止向执法部门下达罚没指标
      来源:新华社  沈洋   2007年03月05日 17时05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司法行政 
 “执法部门”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江西九江市日前出台规定,禁止向执法部门下达罚没指标,违者将受到处分。

  九江市委、市政府办公厅日前联合出台机关效能建设基本制度等规定,实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和执法责任制。根据规定,今后向各级执法部门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等60种行为,直接责任人将被追究责任。追究责任的方式分为书面检查、告诫、扣发奖金、通报批评、调离执法岗位等,同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另外,对不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贻误工作、造成恶劣影响或损失的机关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对分管范围内工作人员发生效率低下,作风恶劣,违纪、违规问题长期失察、管理措施不力或放任不管的机关干部,也要追究其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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