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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贺大经:立法遏制过度包装
      来源:新华网   陆昀   2007年03月07日 11时49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法制建设 
 “包装”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商品过度包装之风愈演愈烈,已造成惊人的浪费和日益严重的污染。两会期间,政协委员贺大经提交了“关于制定《商品包装法》遏制浪费性过度包装的提案”,提出解决过度包装最根本的是需要国家立法,严格管理,倡导国民绿色消费。

  据专业人士计算,生产10000个月饼盒,包装耗材就需砍伐掉100棵直径10厘米的树木,而这些包装盒只是短暂使用后就变成垃圾。有关部门统计显示,仅北京市每年产生的近300万吨固体垃圾中,商品包装物就有约83万吨,其中60万吨为可减少的过度包装物。

  贺大经提出,世界许多国家制定有《包装法》,对产品包装有严格的管理规定,如日本规定包装成本不得超过产品售价的15%,商品包装空位不得超过包装体积的20%等。

  他建议,我国应依据国家《清洁生产促进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针对我国国情,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制定《包装法》及配套的《商品包装管理办法》,以落实反过度包装的法律依据。在法律设计上,应注意在立法宗旨上充分体现包装减量化、保护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精神要求。要制定不同行业、不同商品适度包装的专业标准,应吸纳国外的有效做法,对包装物的容积、包装物与商品之间的间隙、包装层数、包装成本与商品价值的比例等方面确定指标参数。要制定对过度包装的处罚标准及各种配套的责任制度,并明确相应的执法机关和程序,如可以对非纸制包装和不能满足回收要求的包装征收包装税,以鼓励采用可循环、可回收的环保包装材料。

  贺大经还建议,要落实产品和包装物回收的生产者责任。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八条对反过度包装已有框架性的规定,要求生产、销售、进口依法被列入强制回收目录的产品和包装物的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该产品和包装物进行回收。该条款迫使生产者进行成本的重新核算,从源头上减少包装物的过度使用。但是,这个列有强制回收产品和包装物的目录迟迟没有出台。贺大经委员认为,应尽快列出该目录名单,重点是月饼、茶叶、保健品、化妆品、电脑软件等目前问题最突出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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