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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公布2007年度政府立法计划
      来源:南宁政务信息网   2007年03月07日 14时06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机关事务 
 “政府立法”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南宁市日前公布2007年政府立法计划,拟出台的项目16件,调研项目22件。房产中介服务机构管理、企业信用征集和使用管理、小区配套建设学校管理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政府立法项目榜上有名,实施“城乡清洁工程”、治理“五乱”的立法项目,成为今年南宁市政府立法的重点。

  据了解,列入2007年政府规章制定计划的项目有:《南宁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南宁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修订)》《南宁市道路车辆静态管理办法》《南宁市房产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南宁市粮食流通管理办法》《南宁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修订)》《南宁市政府信息管理办法》《南宁市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发布管理办法》《南宁市住宅小区配套建设学校管理规定》《南宁市土地登记管理办法》。

  被列入市人民政府规章立法调研计划,条件成熟后可增补为2007年政府规章制定计划共有16项:《南宁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南宁市罚没财物、赃款赃物及办案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南宁市基础测绘管理办法》《南宁市收回国有土地补偿安置办法》《南宁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南宁市村镇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南宁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南宁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南宁市应急联动规定》《南宁市流动人员与出租屋管理办法》《南宁市特种设备集中报废销毁回收安全管理规定》《南宁市水利工程管理办法》《南宁市建设法治政府规定》《南宁市贷款道路桥梁机动车辆通行费收费管理办法(修订)》《南宁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此外,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立法计划草案包括12个。列入制定计划的有:南宁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条例,南宁市重大社会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南宁市限制养犬管理条例(修订),南宁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修订),南宁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南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修订);列入调研计划的有:南宁市会展管理条例,南宁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南宁市水资源管理条例(修订),南宁市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南宁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南宁市应急联动规定。

  “实施‘城乡清洁工程’、治理‘五乱’等还成为今年南宁市政府立法的重点。”市法制办的有关负责人介绍,比如针对垃圾乱扔现象,修订《南宁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针对摊点乱摆现象,修订《南宁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调研农贸市场管理条例;针对车辆乱停现象,制定《南宁市道路车辆静态管理办法》;针对工地乱象,制定《南宁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据介绍,各有关单位要增加以上立法计划之外的其他立法项目的,需由市法制办公室提出意见报市人民政府审定。凡承担2007年政府立法起草任务的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和本计划确定的时间报送草案送审稿。承担2007年政府立法调研任务的单位应当制定调研方案,认真组织人员开展立法调研活动,2007年10月前将立法调研报告报送市法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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