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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新:燃油税难产卡在部门利益
      来源:新快报   傅新   2007年03月07日 14时08分 
   [ 相关资料 ]  主题分类: 财税审计 
 “燃油税”相关资料:新闻动态 法规文件 典型案件 论文文献
 
  财政部在本次人代会上所作的预算报告中提到,2007年将抓紧完善燃油税改革方案并择机实施。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研所副所长靳东升认为,目前开征燃油税的条件还不成熟,推行改革需等待合适的时机:油价不是太高、中央财政收入不太紧张、税务管理准备充分、社会能够接受等,并表示“前三个时机现在已经成熟了”(《新京报》3月6日)。

  按照靳副所长的意思,燃油税不能开征是“卡”在了民众接受能力上,换言之,有关部门是顾忌“民意”才迟迟没有开征燃油税。可事实是,这几年民众要求开征燃油税的呼声日渐高涨,人们对于燃油税一再“难产”表示相当不理解。那么这所谓的“民众接受能力”,到底是燃油税迟迟不能开征的理由,还是借口?

  众所周知,燃油税一旦开征,势必要取消汽车养路费、客运附加费等收费项目。显然,开征燃油税、取消养路费,利益损失最大的就是交通部门,以及其他被取消收费项目的政府部门。燃油税开征牵涉到多个部门的利益,谁都不愿意自身的既得利益因为燃油税而受损,从而使得燃油税改革方案在一次次协调、平衡与博弈之中,一次次“难产”。

  从这个角度看,燃油税不能开征,并不是“卡”在民众接受能力上,而是“卡”在有关部门的接受能力上,“卡”在部门利益上。如果说眼下开征燃油税的条件还不成熟,那么并不是“民意”条件不成熟,而是“部门意志”条件还不成熟,只要有关部门能放下自身利益,那么开征燃油税也许就水到渠成,无须“择机”而行。

  以燃油税取代养路费等收费,是大势所趋,不仅符合大多数老百姓的意愿,而且体现了一种税收公平———谁消耗的自然资源多,谁占用的道路资源多,谁就多缴税,反之就少缴税。从一定意义上讲,为了维护自身既得利益而讨价还价,耽误了税改进程,致使燃油税改革一再“难产”,这不该是政府部门的所作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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